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榜样力量,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在新时代征程上创新、实干、奋斗的热情,团结引领广大妇女见贤思齐、比学赶超,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学校妇工委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年度校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和推荐名额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八红旗手每小组最多推荐2名;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每小组最多推荐1个。最终学校分别评选出18个三八红旗手和8个三八红旗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个人评选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含在校工作的港澳台籍女性,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校一般须满三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须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伟大建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3.坚持面向基层,向一线教师倾斜。中层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40岁以下女性比例不低于30%,专职妇女干部比例不超过5%,原则上,前两次获得校级以上同类荣誉的个人与集体不参加此次评选。.
4.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创新、奋力拼搏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女教职工。
5.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女教职工
(二)集体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的评选条件原则上参照上述范围和标准,且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三八红旗集体要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3.三八红旗集体要突出文明窗口形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发挥价值引领作用。
4. 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好中选优、确保程序公平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由所在工会小组组织民主推荐,党政联席会或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推荐。由妇工委员会通过投票推选出候选人推荐名单,产生的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党委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最终确定推选名单。
(二)从严审核把关,加强评选指导
被推荐个人及集体由校妇工委统一征询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如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隐匿违法违纪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推荐资格。
(三)规范准确填报,确保工作进度
推荐对象应按要求填写相关《审批表》(见附件1-2)。先进事迹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文字简练,事迹简介字数不超过500字(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于2022年12月21日前将《审批表》纸质版提交校工会,电子版发送工会邮箱gh@succ.edu.cn,文件名:部门+个人姓名(或部门+集体名称),用压缩包发送邮件。联系人:罗晟廷 ,电话:37583471。
附件:1. 2022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2. 2022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妇工委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