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0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2080号; 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2360号。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机电工程与信息学院、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经济贸易学院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具体就读校区以《入学须知》通知为准。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n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n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n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n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0年本校三校生招生计划为110名,具体专业和计划见附件1。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 13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本校2020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时间:2020年5月30 日(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2020年5 月31 日(星期日) 9:00 —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0年5月31 日(星期日) 13:30 — 15:00 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100分) 15:30 — 16:3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满分100分) 15:20 — 17:20 素描测试(艺术类) (满分100分) 地点: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2020年5月20日在我校官网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的总分(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综合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素描测试”)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艺术类考生“素描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有资格参加录取,非艺术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录取时不可相互调剂。 三、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四、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三门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园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本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本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本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460271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ucc.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ucc.edu.cn/zsxx/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 ||
十七、其他须知 |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 2、请所有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于5月27日至31日到本校官网(www.succ.edu.cn)下载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3、本章程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