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2017-11-26]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7155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2017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根据《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2016-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结合我校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编制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评议的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一、概述

2016-2017学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学校上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各项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和创新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从而,全面提升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公开保障机制

     为加强我校民主管理,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上海市教委《2016-2017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叶银忠,副组长:范文毅,成员:杨光辉、郭洪涛、淦爱品、李进、杨秀方、何光、曹斌、吕晓东、吕力、张哲民、王晓卉、尚慧萍、王磊、刘颖、刘云霄、顾玲、罗兴刚、于丽敏、程光英、葛华、尤优、李静、汤健、汪鹤。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机构设在学校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哲民、副主任姜易群。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处理公开日常工作。开通信息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投诉邮箱及线上受理投诉意见,监督部门由纪检办公室担任。

     2、全院齐心,完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执行,确保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决策、审核和监督;各二级学院和部门推选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制作、更新和上传。信息化办公室定期组织联络员开展信息公开技术培训,以提高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同时,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不断加强与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的沟通,对各二级学院和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补漏,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以提升。

3. 对照评议指标,逐条贯彻落实

  在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办公室牵头,对照本学年市教委发布的信息公开评议指标,组织二级学院和部门开展讨论和研究,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6-2017年度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公开的各阶段工作;编纂、完善《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完善《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指标任务分解指南》,各部门上下联动,认真对照《2016-2017年度高校信息公开评议指标》,逐条贯彻落实。并协同技术部门做好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后台的完善和更新。针对我校尚未公开或公开不全的信息,以及今年新增的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确保评议指标能逐条落实,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完整、脉络清晰,方便来访者获取。

4.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积极做好以校园主页和信息公开网站为主要载体的公开平台,我院校园网主页的网址为http://www.succ.edu.cn/,信息公开网上专栏网址为http://www.succ.edu.cn/web_shjf_2/。此外,我院还将根据实际,分别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资料索取点、书面通知、新闻媒体、校园网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以及其他便于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学校概况

本年度公开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基本情况,包含学校性质、历史发展、学校硬件设施、师资队伍、专业布局、办学特色等重要信息。公开了学校领导班子情况,列有学校各党政领导基本情况简介和工作分工等详情。在机构设置中,公开了我校合并后成立的7个党群机构、11个行政机构、1个科研机构,11个教学机构。公开了学校建设31条规章制度,使学校重点领域工作有章可循,充分体现依法治校的理念。公开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名单,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术发展、规范学术管理,推进教学建设和改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开了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情况。

2、重大改革与决策

已公开了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将陆续公开学校发展战略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学院教育综合改革发展专项决策信息、“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展以及学院年鉴及大事记。

3、教学管理

为了方便学校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我校教学情况,本年度已公开了学校校历(2016-2017学年校历、2017-2018学年校历、作息时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业设置情况表、上海城建职业学院086工程市级重点专业一览表等相关信息。

4、科研管理

本年度已对外公开了2017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课题项目统计、纵向科研项目统计、2017年校内外课题科研成果统计、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实验室及仪器设备配备等相关情况。

5、校企合作项目

共对外公开了我校各专业183条校企合作项目情况,进一步促进了我校师生对校企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6、招生就业

本年度,在招生方面,我校对外公开了2017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三校生招生章程及计划、秋季招生章程、2016-2017年招生计划与政策、2017年招生安排与录取结果、2016-2017年特殊类型考生招生简章、2017年招生情况统计、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录取结果查询网址、考生咨询及申诉通道;在就业方面,公开了毕业生就业政策及就业指导服务、就业信息汇总、2017年就业去向及就业率、2016年就业质量报告等相关信息。

7、学生事务管理

已公开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学生资助政策和结果11条、学生奖励与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处理流程、学生会与社团等相关情况。学生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院学生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8、教师人事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我校向外公开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一届教师道德评议委员会名单、师资队伍建设相关信息、师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等人事管理方面6个四级标题。在干部管理方面,公开了4条干部公开选拔信息、19条干部任免公示信息。

9、财务管理

   本年度已公开了年度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8项。

    10、物资设备采购及管理

    公开了采购管理规定4条、招投标情况4条、2017年仪器设备采购表、2017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及中标结果等相关信息。

11、国际交流与合作

     公开了对外合作办学、对外项目交流、相关管理制度三个三级指标。

12、后勤保障

     公开了后勤服务事项14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处理情况、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3条。

13、其他群众工作

     本年度共公开了工会工作、妇委会工作、离退休等群众工作42条。

以上13个模块工作的信息公开情况主要体现在学校官网及信息公开专栏内,除此之外,学校还通过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资料索取点、书面通知、新闻媒体、校园网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平台和渠道公开了学校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提升了学校师生对学校发展和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学校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规范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生活等特殊需要,依法、及时、准确地向其提供信息,特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流程:

 1、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应向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交申请(包括书面申请、在线申请、电子邮件等);

2、明确申请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描述;

3、明确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希望回复时限等;

  4、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个人信息的,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5、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凡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应根据下列情况在15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7)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答复。

  6、学校向申请人提供信息,除可以按照学校所在地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7、学校各职能部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方式提供信息。

2016-2017年度,我校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多方监督。截止目前,尚未收到表示异议的意见。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年度,我校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2017年度,学校在两校合并,三校融合的新形势下,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学校各方面工作尚处于发展和完善中,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平衡,因此,在公开信息的制作和上传的数量和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有些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待增强;信息公开的平台仍有进一步优化和整合的空间。

下一年度,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1、 加强学校重点领域和决策的信息公开和征求意见。进一步扩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发展、重点工作的参与,广泛听取师生、员工、专家、公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提升学校教育透明度和公信力。

2、建立自查与互查机制,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在各二级学院和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和互查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公开信息的量与质的有效统一,提升公开信息的时效性。

3、继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以校园网主页和信息公开网页专栏为主,同时,充分考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方便接收的公开平台,例如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有效利用新媒体,使学校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决策信息同步推进更新,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接收面,增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知晓度。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