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校级及推荐教育系统 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


[2020-10-22]   发布单位:工会   阅读次数:1623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上海女性时代精神,用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妇女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锐意创新,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根据教育工会《关于评选2019-2020年度上海市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精神,现将开展评选2019-2020年度校级及推荐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凡在本校在编在岗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成年女性和以女性为主的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推荐名额

校级三八红旗手16名,集体8名,各组各推荐1名;学校推荐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1名和集体1个。

二、评选条件

(一)个人评选条件

三八红旗手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含在上海工作的港澳台籍女性),不持有国外护照或国外绿卡,年满18周岁。截止2020年6月30日,在沪工作一般需满五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需取得本市居住证五年(含)以上(先进事迹特别优秀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勇创一流业绩,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为推动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作出较大贡献。

(2)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系统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在本专业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原则上近两年已获得全国荣誉或市级同等荣誉者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校级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立足岗位,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勇创一流业绩,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为推动学校教育综合改革作出较大贡献。

(2)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在本专业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

(二)集体评选条件

1.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3)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推动上海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为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4)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过区、系统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2.校级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三八红旗集体必须是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班组(女性比例占50%以上),且基层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人数规模不少于3人(含3人)。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当代女性集体良好的精神风貌。

(3)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推动上海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为学校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突出贡献。

(4)作风民主、勇于创新、廉洁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原则上需在近几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校级及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由所在基层单位组织民主推荐,单位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向工会推荐,工会组织女工委初选,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评选,产生的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党委会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最终确定评选名单。

四、上报时间及要求

1.10月29日前各小组推荐报送《上海市教育三八红旗手(集体)审批表》《上海城建学院三八红旗手(集体)审批表》(附件1、2、3、4)。《审批表》的各项内容都要详实填报,没有的填写“无”。先进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文字简练,事迹简介500字左右(如有详细事迹可另附页)。《审批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教育三八红旗手审批表每份须同时附本人近期2寸半身彩照(电子版)。纸质《审批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请按时报送工会邮箱gh@succ.edu.cn,联系人:祁含,电话:13916556151。

  附件:1.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2.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八红旗手推荐审批表

        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八红旗集体推荐审批表 

    

附件:推荐审批表1.2.3.4.docx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