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上海市普通高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2019-07-03]   发布单位:教务处   阅读次数:368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198月上海市普通高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

奉贤校区:南亭公路2080号;静安校区:河南北路301

物业管理专业:

杨浦校区:军工路2360号;静安校区:河南北路301

三、招生层次

 本科 n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n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n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n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含保送和免试):

专业

招生计划

高中(中职)毕业生

(第1类)

退役军人

(第2类)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

(第3类)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54

1

5

物业管理

54

1

5

老年服务与管理

54

1

5

根据我校住宿条件,以上招生专业学生就读方式为走读;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48)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32号)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可报考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测试日期:201981

测试地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以志愿填报时所选时间段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测试总分(满分400分)=统一文化测试(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组成。

二、统一文化测试计分方式如下:

科目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统一文化测试(满分100分)取得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免试(计为100分)无高中(中职)毕业证书者,提供语数外学考成绩:3门均合格:免试(计为100分)1门不合格:90分2门不合格:80分3门不合格:70分无学考成绩:70分免试(计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综合面试(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免试,计为300分;面试内容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

三、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

四、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

五、取得下表中相关专业对应的职业技能证书者,可免试该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计为300分。免试考生按证书等级、颁证机构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对应免试证书等级颁证机构物业管理电工、维修电工、水电工、制冷设备维修、中央空调系统操作、电梯安装维修、管道工、会务接待员、展馆讲解员、消防管理员、建(构)筑物消防员、建筑物清洁保养工、绿化工、花卉园艺工初级          及以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老年服务与管理护士资格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健康照护、育婴员、保育员、劳动关系协调员、悬灸保健、艺术插花、足部按摩(模块)、劳动关系纠纷处理、家政服务初级            及以上医疗护理员、医疗救护员初级            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十三、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7500元,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第120]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5746027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cc.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ucc.edu.cn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十七、其他须知

一、现场咨询、保送及免试申请

1、时间:20197139:00-14:00

2、地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

3、申请保送及免试的考生须提交保送(免试)申请表(可从我校招生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申请手续。

二、保送及免试名单公示

保送及免试资格由我校审核后确定,并于715-19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