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
依法治校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教的客观要求,是学校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章程》发布实施后,学校加快配套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健全依法办学机制,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基本制度予以坚持。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讨多次涉及依法治校和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议题。2021年,学校被认定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序号 | 议题内容 | 会议类型 | 会议期数 | 会议时间 |
1 | 近期工作通报和交流 | 办公会 | 7 | 2021.5.12 |
2 | 近期工作通报和交流 | 办公会 | 9 | 2021.6.9 |
3 | 《落实<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查找整改负面清单的工作方案》 | 党委会 | 12 | 2021.6.11 |
4 | 近期工作通报和交流 | 办公会 | 14 | 2021.9.22 |
5 | 近期工作通报和交流 | 办公会 | 14 | 2022.7.6 |
(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涉及依法治校的工作议题(2021-2022创建年度))
(学校召开2021年依法治校和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
学校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办学实际,与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全面负责学校各项法律事宜。学校法律顾问就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知识产权争议、内部风险防控等涉法事务提供了大量法律意见,有效促进了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随着依法治校工作的推进,学校办公室有专门人员负责对接法务工作,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把学校法律顾问作用与优化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将学校法律顾问意见纳入到重大行政决策当中,把可能产生的行政和社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从而起到防患于未然作用。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各项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和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拓展和创新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方式,从而全面提升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学校获评2020-2021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优秀单位。
全力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落实〈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查找整改负面清单工作方案》、报送《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举办本科层次职业大学论证报告》、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推动健全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学术评价体系,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业绩评价办法(试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突出贡献奖励办法(试行)》。成立学校劳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重提升在校师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等校内普法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文明校园创建等有机结合。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学校建立健全学术组织建设,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规程》,2022年根据学校《章程》和《学术委员会规程》顺利完成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形成校学术委员会和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构成的校级学术治理体系,校级层面学术委员会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规划、与学校重要学术事务相关的规章制度;评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术水平、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聘用的学术水平、各类教学和科研成果及奖项;审定学校各类教学和科研奖项标准及评价、学术争议处理规则和学术道德规范;为学校制订重要学术事务、重大建设项目与发展改革战略、教学与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以及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提供咨询意见与建议;授权、监督和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审议、评定、审定和处理相关学术事务,指导各学术分委员会开展工作。
序号 | 议题内容 | 会议期数 | 会议时间 |
1 | 调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事宜 | 16 | 2021.7.7 |
2 | 《学术委员会规程》修订 | 5 | 2022.3.9 |
3 |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换届方案 | 5 | 2022.3.9 |
4 | 学校教师道德评议委员会换届方案 | 5 | 2022.3.9 |
5 | 第二届师德师风评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 7 | 2022.4.6 |
6 | 第二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 7 | 2022.4.6 |
7 | 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推荐名单 | 7 | 2022.4.6 |
(党委会关于学术委员会相关的工作议题(2021-2022创建年度))
学校设立学校校务委员会,明确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重要咨询机构,受学校委托,对学校章程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及校园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开展重大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国际教育合作等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意见与建议。校务委员会有权就上述事项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质询,学校或有关部门需认真及时作出答复。
(学校校务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
38)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依法依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每年依法依规召开“双代会”,会上校领导作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学校预算执行及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大会期间对学校重大事项进行说明、宣讲;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进行审议。2021年7月顺利完成学校第二届双代会代表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召开第二届一次双代会,会上开展了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同年12月指导附属中专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换届选举,加强下属工会的民主管理建设监督。
(学校第二届一次双代会)
落实《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动员代表积极提案,对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提案办理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照“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的原则落实和处理代表提案,校工会多方协调,搭建平台,分别召开过提案委员会工作会议、职能部门提案工作推进会、提案代表反馈会等会议。提案办理相关职能部门,重视提案意见,研判分析,以提案办理为契机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落实《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根据办法成立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协调和处理教职工诉求,确保教职工表达诉求的渠道畅通,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利益。
39)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党委领导,学工部、团委指导下,团结和引领城院青年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寝室楼宇安全、学生活动场地、学生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等相关事务的民主管理,推动校园民主建设并促进广大同学成为学校改革的支持者、学校发展的推动者和学校稳定的维护者。
学生会成员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依托学生代表大会以及学生会权益部门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要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2021学年安全周活动)
我校学生会每年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的最新要求落实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设立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监督学生会成员的履职情况。2021年10月23日顺利召开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及常代会,完善了学生会章程,指导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完成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为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贡献青春力量。选举产生的新一届学生会基于学生代表的提案,助力学校后勤保障、基础建设、学生工作、教务等部门协同,通过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专项行动,搭建学校与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践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
(学校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40)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等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时刻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引,不断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力度,实行责任到人、科学管理,对招生相关人员统一思想、严明纪律,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深入实行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规范招生流程,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按招生章程执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校内外纪检部门和社会民众监督。
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是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础和保障,是实现教育公平的保证和依托,是实现管理育人的抓手和载体。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日期向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符合条件的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因故不能如期到校的,应当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务处汇总数据,并及时在学信网进行注册确认,保证了学籍管理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学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教育部相关文件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0号)精神,加强和规范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教学秩序,推进立德树人,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021年,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工作主要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招生办公室负责,后勤保卫处、图文信息中心及各二级学院共同参与和组织实施。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及文件精神要求,于2021年9月6日正式启动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截至2021年11月,学校录取2021级新生总数为4076人,实际报到注册3868人,放弃入学资格198人,参军入伍保留入学资格9人,因病保留入学资格1人。经核查,2021级新生身份信息与新生档案材料未发现明显异常,新生数码照片采集比对也未发现存疑的情况。最终,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2021级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推进工作会议,对预算推进情况做了小结,对执行力度不够的项目做了通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了部署。定期召开财务工作月度分析会,加强内部控制,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经费支出,经费报销,制度完善等做了分析,对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2021年学校财务处在已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今年陆续修订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现金管理办法》、《上城建职业学院票据管理办法》、《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办法》、《上城建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制定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
3. 关于开展学校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5. 学校获评2019-2020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优秀单位”
6. 学校召开《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任务清单落实和负面清单查找整改专项工作会议
7. 沪城建院委〔2020〕14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十四五”(2021—2025年)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8. 沪城建院〔2021〕46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突出贡献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9. 沪城建院〔2021〕45号 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业绩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17. 关于征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二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18. 关于召开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二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20. 关于征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二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22. 沪城建院〔2019〕3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的通知
23. 聚焦青年之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24. 改革进行时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进展汇报
25. 我为同学做件事 | 城院安全周,邀你来参与校园民主管理
27. 2021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免笔试,面试入学”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28. 2021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30. 2021年三校生高考职业技能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及防疫提示
31. 2021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三校生高考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37.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4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42. 沪城建院〔2021〕71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43. 沪城建院〔2021〕90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44. 沪城建院〔2021〕77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45. 沪城建院〔2021〕76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财务决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46. 沪城建院〔2021〕75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47. 沪城建院〔2021〕74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现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8. 沪城建院〔2021〕73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51.沪城建院〔2021〕71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