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25-03-06 11:07:54]

2025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工作要点


2025年上海高等教育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上海市教育大会和市政府《关于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充分发挥高等教育龙头作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加快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能级水平。

一、落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统筹推进“大思政课”改革创新。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体系建设,打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精品课程,推动高校围绕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等开设专论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或重要论述开设个论课,围绕科技强国、文化强国等探索开设“强国系列”课程。推进“大思政课”试验体系建设,发挥高校引领作用,加强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

2.提升思政课和课程思政教学质量。深化思政课教学改革,推广理实融合的高质量思政课案例教学,建设体系化教学案例库,开展案例教学培训,遴选建设一批精品课程,推动案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贯彻落实《普通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划(2025-2027年)》,优化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围绕重大主题开展集体备课,组织教指委专家开展全市高校思政课听课,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实施高校课程思政体系建设行动,遴选新一批上海市课程思政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支持上海市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发挥引领和资源共享作用。

3.深化日常思政和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实施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育人行动计划,研制学生社区建设质量标准,深化综合管理模式建设。推动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题班会体系,实现主题班会课程化、规范化、体系化。推动落实《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2025年度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月”系列活动,探索数智赋能项目应用。推进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全覆盖,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质量提升计划。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实施“润心护航”心理育人队伍赋能行动,加强教师心理健康育人能力全员培训。

4.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发挥高校引领带动作用,推进学校体育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布局建设工作。指导相关高校做好本科院校"3+4" 贯通培养优秀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落实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加大高校艺术类课程的建设力度,加强大学生艺术团建设,建立高校名师工作室,支持艺术院校参与乡村振兴。开展劳动教育特色项目遴选工作,推广展示劳动教育优秀成果。加强国防教育,落实军事理论教育课程和军事训练要求。组织开展“典耀中华”读书行动、《2026中国诗词大会》上海赛区选拔、上海市第2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魅力汉语”等活动,指导高校参加“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

二、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5.优化高校办学定位和评价体系。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指导高校编制实施服务贡献导向的改革方案,分类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强化政府统筹引导,“一校一案”明确高校办学类型、发展方向、专业布局、服务面向和培养规划,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自觉。重构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建立以人才培养质量为主线,以支撑科技发展、承接国家战略需求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的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分类特色发展。推动建立以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服务贡献度、特色显示度等为重点的高校办学评价模式。

6.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改革试点。发挥需求侧牵引动力,推进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新机制,以双元方式推动学科专业布局动态调整,完善问题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上海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强化“工学交替”的卓越工程人才培养体系,深化工程硕博士人才培养改革,培育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验收认定第二批市级现代产业学院,推动产教融合创新课程建设,培育建设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

7.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根据前沿领域和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引导高校根据需求趋势动态调整招生结构规模,稳步有序扩大理工农医类招生结构规模。做好学位授权审核和本科专业设置工作,优化上海高校学位点、专业点布局,建立完善学科专业预警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实施学位点培优培育专项计划,引导高校主动对接产业行业需求,统筹推进目录内学位点基本布局和目录外急需新兴学科领域超常规布局。

8.深化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培养改革。针对三大先导产业和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人才,推进产教融合紧缺急需人才培养,加快需求响应速度。整合集成电路学院、专项班、微专业等现有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平台及专项,共建一批产教融合课程、校内实习实训平台和企业实践基地,培养集成电路专门人才。聚焦涉外法治、国际航运、区域国别、农业经营管理等重点领域,创新专项培养模式,推进特定急需领域人才精准培养。争取市属研究生计划增量,提升高层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9.推进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变革。支持上海创智学院积极推进AI for Science工作,在未来战略科技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前沿领域科技创新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并引领带动全市高校科研范式、人才培养等面上改革。实施人工智能赋能高校课程教学建设试点,建设上海高校“人工智能+”课程资源库,建立全市高校开放共享机制。实施人工智能促进科研范式改革、赋能学科跃升计划,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规律发现、技术迭代革新、研究方法更新和培养模式创新上形成新突破。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垂直领域开放场景建设,推进高等教育语料库建设。

10.提升高校创新策源能力。推进未来学科建设,探索未来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新的研究范式,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调整高峰学科建设内涵和组织模式,启动新一轮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建设基础研究高地,支撑上海市基础研究先行区建设,营造符合基础研究规律、保障科研专注度的学术氛围和生态。发挥高校创新策源功能,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级和水平。推进以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问题为牵引、产学研联合共投的联合创新计划,实践“企业出题、校企共答、市场阅卷”的科技创新组织模式。

11.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质增效。深化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转移能力,深化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激发高校师生创新活力,营造创新氛围和生态。发挥大学科技园在创新体系中的特殊作用,推动高校科技人事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园管理运行体制、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强化孵化和加速基本功能,紧密依托高校原创优势培育“核爆点”。发挥区域产业优势和大学科技创新优势,推动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建设,打造高校技术转移与创新孵化、服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阵地。

三、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

12.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高校树牢国家需要、社会需求导向,精准对接行业产业需求,明确培养定位和服务聚焦,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突出面向国家战略和前沿领域,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战略急需人才;应用型高校突出面向行业产业办学,构建需求主导和产教融合的培养模式;艺体等特色型高校突出服务对应行业和社会需求,培养专业化人才。围绕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合作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优质高中联手建立学科超常潜质学生早期选拔、贯通培养机制,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在科技前沿锻造学生创新品质。

13.加强课程改革与教材建设。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开展市级重点课程和一流课程遴选立项工作。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二次推荐遴选工作,完善高校教材监测平台,探索建立高校老旧教材定期调整、动态更新机制。遴选年度“上海高校示范性本科课堂”,指导上海高校教师发展联盟开展各类教研活动,组织开展第五届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14.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实施“招培就”学科专业点监测预警,以新生报到率、专业转出率、按期毕业率、毕业生去向落实率、条件保障度为切入点,撤销一批办学定位不清、办学水平低下、脱离社会需求的学科专业,探索建立评价与资源配置挂钩机制。组织实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参评高校办学条件评价,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组织本科教学质量年报编制发布和评议,推进本科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实施本科教育质量调查。

15.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建设若干区域共享的大学生创新实验基地,加强硬件设施和实验设备建设,加强“课训赛创”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第九届上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成果展。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上海赛区活动、第十届“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以及本科学科竞赛。推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上海赛区工作。

16.推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出台本市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凝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力,加强岗位资源供给,强化就业指导服务,确保2025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平稳有序。整合多方资源,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夯实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条件保障。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17.统筹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落实部市高等教育“两个先行先试”年度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一个《意见》+十大专项计划”,推动在沪部属高校和市属高校同城协同、联动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高校设置和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加快筹建或新设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推动理工农医类和研究生层次高质量中外合作办学。稳妥开展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统筹支持指导各高校提早谋划,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积极应对高等教育学龄人口变化趋势,推进实施高校基建和维修“补短板”专项工程。

18.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高等职业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和招生规模,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级。强化高水平高职学校示范引领,组织申报新一轮国家高水平高职学校与专业群,推进上海高水平高职学校与专业群建设。加强新型高职建设,引导新型高职服务所在区域、行业企业需求。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探索开设职业本科专业。

19.引导规范民办高校高质量发展。推进《上海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前期研究工作,推动民办教育改革发展。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办学日常管理,优化民办高校年度检查指标及工作要求,规范办学行为。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和办学层次,提高与产业发展的适配度。推进民办高校公共实训中心建设。

20.推动高等继续教育提质创优。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划统筹与审核管理,优化校外教学点布局。推进老年大学倍增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举办老年大学。引导高校加强非学历教育规范管理,推动企业职工“双元制”继续教育试点,促进职工技术技能和学历“双提升”。推进一流开放大学建设,加快上海开放大学与上海老年大学融合发展,促进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社区教育融合发展。

五、建设素质精良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21.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将师德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强化师德考核评价,探索师德荣誉体系建设,增强教师职业责任感和自豪感。弘扬教育家精神,推动教育家精神在各级各类学校落地生根。选树优秀教师典型,组织开展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候选对象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师德为先,将师德素养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励表彰等的首要参考依据。强化师德师风要求,落实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坚持“零容忍”,守牢师德师风底线。

22.加强高水平人才引育服务。引导高校紧密结合学校定位、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确保引进人才符合学校的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优化实施高等教育优才揽蓄工程,遴选一批国际知名院校新近退休或学术休假的理工科优秀教师来沪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推进在沪高校同城协同联动发展,形成人才流动方式有序、流动过程平稳、流动成效良好的工作格局。深化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打造优良学术环境。做好海外人才引进风险评估工作,完善海内外人才办理在沪居住证件、落户、购房、就医、子女入学等服务。

23.深化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出台地方高校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深化高校职称制度改革,优化高校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试点推进高校自主岗位设置。推进地方高校薪酬改革,优化高校绩效工资统筹管理,探索高校青年教师绩效工资保障机制,加强教师权益保障。督促民办高校落实年金制度,提高民办教师待遇水平。

24.健全高校教师全过程培养体系。实施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教师国外访学进修、国内访问学者、产学研践习、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等计划。优化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加强过程性监管和结果导向评价。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创新团队建设,鼓励和支持教师紧跟国际学术前沿、攀登学术高峰,反哺和培养优秀人才。开展新聘研究生导师上岗培训和产教融合校企双导师培训,提高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制定实施进一步加强上海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深入实施民办高校“强师工程”。

六、深化高校治理体系综合改革

25.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强化顶层设计,上下协同联动,激发高校改革内生动力,推动高校更新改革底层逻辑,服务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高校育人方式、科研范式、办学模式、治理体系等方面改革,提升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瞄准国家需求、社会需要,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类实施精准改革,牵引带动高校整体变革。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方案并逐步推广。

26.完善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市属公办高校经费投入体制机制改革,促进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科技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高校生均经费投入机制,加强对市属公办高校财政生均拨款使用管理指导,服务保障重点改革任务。探索扩大高校综合预算管理试点改革,扩大市属高校经费使用管理自主权。增强市属高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能力。

27.推动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研究形成本市教育对外开放整体布局,明确高等教育对外开放重点区域和领域。加强中外青少年人文交流。推动香港大学上海中心、香港科技大学上海中心建设。推动“留学上海”扩大规模和提高质量,实施2025新时代国际暑期学校,举办高水平境外教育展。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发起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建设大科学装置、创新引智基地和国际联合实验室。

28.深化高等教育区域交流与合作。加快推进长三角高等教育协同发展,开展2025年长三角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数据采集和抽样调查。承办第十四届长三角教育一体化发展会议,完善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共同培育、打造有影响力、见实效的品牌项目。深化高等教育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上海高校自身学科优势,加大与受援地区的科研合作,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帮扶。协调上海理工大学等20所帮扶高校按照“以院包系”模式重点支持喀什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建设。

29.提升依法治校能力水平。出台进一步推进高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推动高校法治工作年度报告、校领导学法述法、校领导出庭应诉、合规审查工作、“高效办成一件事”、法治工作机构队伍建设等制度落实落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展各类审计项目,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开展高校内审状况评价,多措并举提升系统内审工作整体水平。

30.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深化后勤领域风险评估和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和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强化防汛防台应急能力,推进“韧性校园”建设。开展高校“三所联动”试点,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强化高校风险源排摸与动态管控,推进高校校园安全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开展高校消防安全攻坚行动,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安全素养展示、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和平安志愿者队伍建设,营造校园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