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说明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第十八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4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经自查,截至202412月31日,我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特此说明。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5年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