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市财政、市教委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学校2021年度年终关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账时间
需要说明的是:为保证年终各项资金及时支付,避免结账日后发生退票,请各二级学院、部、 处、中心在办理财务报销相关工作时,务必确保收款人信息等要素的准确性。
三、2021年开具的票据,原则上2022年3月31日前报销截止。
学校各相关部门如需预拨项目资金(“二上”编制的预算控制数内),于2021年12月15日前向学校财务处提出项目支出预拨申请,同时一并提出用款计划。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O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