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通知】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校内赛的通知


[2021-05-18 09:20:33]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上海赛区)校内赛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搭建创新创业实践与成果展示平台,深化产教融合,多方协同育人,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赋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积极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文件要求,定于2021年5月至6月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校内赛(以下简称“校内选拔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标与任务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传承跨越时空 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 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 创业盛会。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 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各类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 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 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 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 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 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 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 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 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 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创新类:以技术、工艺或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优势;

2.商业类:以商业运营潜力或实效为核心优势;

3.工匠类:以体现敬业、精益、专注、创新为内涵的工匠精神为核心优势。

4.红旅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紧扣“建党百年”主题,大力弘扬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将红色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贯穿“四史”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厚植学生“爱党爱国”情怀;聚焦革命老区,开展公益创业,引导师生服务乡村振兴,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堂主题鲜明的思政大课、实践大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参赛项目要求等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

四、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3.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 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 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 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 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 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具体参赛要求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

五、参赛组别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2.创业组。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6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创业组(科技成果的完成 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技成 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且股权不得少于 51% (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 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可参加高教主 赛道师生共创组。

、赛程安排

(一)组织报名(5月6日-5月31日)

1.参赛对象:我校全体学生(包含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2.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提交后可在系统内更新项目材料。校内选拔赛报名统计时间为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6月6日。

3.各二级学院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学生完成注册报名工作。每个项目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原则上,各二级学院参赛项目数量不少于120项。

(二)参赛指导(5月6日-5月31日)

在赛事报名阶段,创新创业学院将邀请专家组织开展系列“互联网+”专题培训,集中解决参赛团队在报名、组队、项目选择、项目计划书编写、项目路演答辩等环节的疑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二级学院推荐阶段(5月27日-5月31日)

各二级学院按照大赛要求对项目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参赛项目进行初步评审,择优选出二级学院参赛项目,每个二级学院参加大赛的项目总数不设上限。

(四)校级选拔阶段(6月1日-6月4日)

1、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二级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各二级学院名额推荐办法为每20个项目分配一个名额进入校级评审。创新创业学院预孵化项目不占用二级学院推荐名额。

2、本次大赛设校级奖项120个,初赛120进75,复赛75进40,决赛40进15,设一等奖15个,二等奖25个,三等奖35个,优胜奖若干。

3、本次大赛的优秀项目可被优先推荐参加上海市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上海市女性创业大赛等其他创新创业赛事。

(五)创业训练营(6月7日-6月10日)

针对校内选拔赛获一二等奖的项目,开展训练营,将邀请专家围绕创业计划、商业模式、团队协作、项目路演答辩等内容,指导团队进一步优化项目计划书,提升项目竞争力,最终按赛事排名报送至上海市赛,具体名额根据市赛组委会通知核定。

、校内赛联系人

总联系人:宋柏红

人:楼欣欣 18221611135

          季秋辰 18217012816

工作邮箱:scxy@succ.edu.cn

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可登录查看学生操作手册、官网使用手册等具体内容。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