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工会“三委”、提案工作委员会、 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05-16]   发布单位:工会   阅读次数:1041



关于做好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工会“三委”、提案工作委员会、

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学校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女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委”)和提案工作委员会、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以下简称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任期即将届满。为做好学校第三届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和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届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推选

(一)“三委”委员设置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的规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候选人人数不低于应选人数10%的差额比例,第三届工会委员会设置委员7名、委员正式候选人8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置委员3名、委员正式候选人4名。

女职工委员会设置委员5名,等额推选委员正式候选人5名。

第三届工会设置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经审委员会主任、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各1名,正式候选人等额推选。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三届“双代会”届期相同。委员可连选连任。

(二)“三委”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较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三全”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与学校党委同心同德,有全局观念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4.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清正廉洁,受到群众信赖。

5.熟悉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自觉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6.有较高的理论修养、政策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参政议政能力。

7.根据规定,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工会委员候选人。

8.经审委员候选人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会计或审计方面的基本知识或工作能力(工会财务负责人不能担任工会经审委员)。

9.女工委员必须是女性会员。女工委主任委员候选人应同为工会委员候选人或女性工会(副)主席候选人。

(三)产生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以工会小组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由教职工、第三届双代会代表反复酝酿、推荐。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5月29日前,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全体教职工会议,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在全校范围内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110%的名额推荐(8,4,6),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行政部门由党支部会同部门负责人)进一步酝酿后,提名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填写附件1: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表,由工会小组长提交校工会;(一上)

2.6月18日前由双代会筹备工作组按照程序,结合“三委”委员的任职要求等情况综合考虑,汇总各工会小组的提名名单,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三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按应选数:推荐数1:2的比例确定14,6,10),并下发至各工会小组;(一下)

3.第三届双代会正式代表选出后,各工会小组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本组第三届正式代表对下发的“三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讨论,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110%的名额(8,4,6)确定提名作为“三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附件2:第三届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表),并将结果上报至校工会;(二上)

4. 双代会筹备工作组对各工会小组代表推荐上报的情况进行综合与审查,拟定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8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4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5人。并报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5. 双代会筹备工作组将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通过后为正式候选人(二下)。

6.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将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按10%差额无记名票选。(三上三下)

7.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为正式候选人,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确定(三上三下)。

(四)主席、副主席、主任等的民主推荐

1.在以上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入第二轮推荐时,各工会小组同时组织本组第三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在筹备组下发的“三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中,同步酝酿提名工会主席1名(校领导),工会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审委主任1名,女工主任1名。提名结果报双代会筹备工作组。

2. 双代会筹备工作组会同学校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结构分布、专业特长、干部任职条件等进行讨论,形成提名名单,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展开遴选工作,将名单报校党委会,及上级工会同意。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3.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由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票选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新一届经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票选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新一届女职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票选产生。

 

二、推荐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

(一)委员会设置

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各设立委员5名。其中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任期与第三届“双代会”届期相同。

(二)委员条件

1.关心学校改革与发展,有主人翁责任感;

2.熟悉基层教学科研、劳动人事、权益福利、规章制度等基本情况;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处理问题、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能力;

4.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能力。

5. 提案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应由教代会正式代表担任。

6.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应为代表、由学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校工会主席或者常务副主席担任。委员中法律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产生的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选出后,各工会小组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第三届正式代表对按照不低于10%的差额比例进行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的推荐,(填写附件3: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表),并上报至校工会;(一上)

2.双代会筹备工作组对各部门工会的推荐情况进行综合,根据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要求以及广泛性和代表性等原则,按应选数:推荐数1:2的比例各提名10名委员候选人人选初步人选名单,下发至各部门工会小组;(一下)

3.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所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再次征求本组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对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副主任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意见,按应选数:推荐数=1:1的比例,从下发的名单中各确定5名候选人推荐名单,并将汇总意见表填写附件4第三届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表),上报至校工会(二上)

4.由双代会筹备工作组根据各组提名情况,汇总协商,拟定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建议人选;

5.提请党委常委会审定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主任、副主任候选人人选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二下)

6.教代会表决通过两个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会后向全校公布结果。(三上三下)

三、工作要求

1.在推荐候选人时,要对照条件要求,充分考虑候选人条件,真正把政治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工推荐出来。

2.要充分考虑各委员会的结构,要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既要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特点,又要考虑管理人员、工勤人员、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占适当比例;要注意委员的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梯队结构。

3.各工会小组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会员意见,认真完成推荐工作,按照工作节点,将推荐结果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报工会办公室实训楼113室,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sdh@succ.edu.cn),联系人:葛华、祁含。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三届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表

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三届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表

附件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三届教代会两个专门民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表

附件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三届教代会两个专门民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表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工会小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初步人选提名表

(工会小组填报,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110%的名额提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部门

职务

备注

1







2







3







4







5







6







7







8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第三届工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初步人选提名表

(工会小组填报,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110%的名额提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部门

职务

备注

1







2







3







4




















(此处加盖骑缝章)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工会女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初步人选提名表

(工会小组填报,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110%的名额提名)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部门

职务

备注

1






2






3






4






5






6



















 工会小组长:                   党(总)支部负责人:              

                    (部门行政代章)                 

2024年   月    日  

         

备注:

各工会小组汇总全体教职工(会员)民主推选意见后,报党政联席会议(行政部门由党支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酝酿提名,于5月29日前将本表发送至工会邮箱(sdh@succ.edu.cn),纸质版加盖行政代章报工会办公室实训楼113室祁含收。

 

 


附件2:工会小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工会“三委”委员候选人

预备人选征求意见表

(工会小组汇总本组第三届双代会正式代表意见填报)

序号

工会委员会委员

8

是否同意

工会经费审查

委员会委员

4

是否同意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6

是否同意

备注

1







此行对应填写

主席/主任提名

2







此行对应填写

常务副主席提名

3







此行对应填写

副主席提名

4








5








6








7








8
















工会小组长:                   党(总)支部负责人:              

                   (部门行政代章)                  

2024年   月    日  

      

备注:

1、如赞成,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如不赞成,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可另选他人,在下方提名栏空格内填写姓名并在右方相应的符号栏内划“○”;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

2、各工会小组召集小组第三届双代会正式代表审议后,报党政联席会议(行政部门由党支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汇总酝酿提名。将本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sdh@succ.edu.cn),纸质版加盖行政代章报工会办公室实训楼113室祁含收。


附件3:工会小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初步人选提名表

(组织本组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110%的名额提名,工会小组汇总填报)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部门

职务

是否具有法律背景

备注

1







2







3







4







5







6




















 

工会小组长:                   党(总)支部负责人:              

                     (部门行政代章)                   

2024年   月    日  

           

备注:

各工会小组召集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民主推选后,报党政联席会议(行政部门由党支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汇总酝酿提名,将本表发送至工会邮箱(sdh@succ.edu.cn),纸质版加盖行政代章报工会办公室实训楼113室祁含收。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初步人选提名表

(组织本组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按照不低于应选人数110%的名额提名,工会小组汇总填报)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部门

职务

是否具有法律背景

备注

1







2







3







4







5







6




















工会小组长:                   党(总)支部负责人:              

                    (部门行政代章)                    

2024年   月    日  

           

备注:

各工会小组召集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民主推选后,报党政联席会议(行政部门由党支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汇总酝酿提名,将本表发送至工会邮箱(sdh@succ.edu.cn),纸质版加盖行政代章报工会办公室实训楼113室祁含收。

 


附件4:工会小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征求意见表

(工会小组汇总本组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意见填报)

序号

委员5名

符号

备注

1



此行对应填写主任提名

2



此行对应填写副主任提名

3




4




5












 

工会小组长:                   党(总)支部负责人:              

                    (部门行政代章)                    

2024年   月    日  

           

备注:

1、如赞成,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如不赞成,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可另选他人,在下方提名栏空格内填写姓名并在右方相应的符号栏内划“○”;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

2、各工会小组召集小组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审议后,报党政联席会议(行政部门由党支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汇总酝酿提名填报,将本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sdh@succ.edu.cn),纸质版加盖行政代章报工会办公室实训楼113室祁含收。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第三届教职工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征求意见表

(工会小组汇总本组第三届教代会正式代表意见填报)

序号

委员5名

符号

备注

1



此行对应填写主任提名

2



此行对应填写副主任提名

3




4




5












工会小组长:                   党(总)支部负责人:              

                    (部门行政代章)                  

2024年   月    日  

           

备注:

1、如赞成,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如不赞成,在其姓名右方符号栏内划“×”,可另选他人,在下方提名栏空格内填写姓名并在右方相应的符号栏内划“○”;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

2、各工会小组召集小组教代会正式代表审议后,报党政联席会议(行政部门由党支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汇总酝酿提名填报,将本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sdh@succ.edu.cn),纸质版加盖行政代章报工会办公室实训楼113室祁含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