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一届二次 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2018-11-21]   发布单位:工会   阅读次数:1582

关于征集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

各位代表:

我校一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拟定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为了落实代表履行学校民主管理,凝聚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拟参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草案)》规定的程序先期进行提案征集,待大会审议通过《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办法》和《提案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正式办理提案工作。现就先期提案征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和改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人才引进与人事管理、科研管理与学科建设、民主管理与监督、财务管理与后勤保障、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有关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集体福利事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提案立案原则及要求

1.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一表。内容要切合学校的实际情况,针对性要强,文字表达应简练、准确,论证充分;

2.提案应由1名代表提出,须2名以上(含2名)代表附议或者10名以上教职工代表联名提出,提议人和附议人均应是正式代表;

3.凡属下列内容不应立为提案:

(1)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

(2)纯属党务方面或群众组织内部的内容;

(3)须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或申诉的内容;

(4)有关个人的具体问题或针对个别领导干部意见的内容。

4.代表提案应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一式两份,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秘书(提案)组,同时提交提案电子版文档至邮箱:tian@succ.edu.cn

三、提案征集的时间

本次大会提案征集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2月21日中午12:00。超过截止时间的提案作为一般性建议交有关部门处理。

联系人:祁含;  电话:57460032; E-mail:tian@succ.edu.cn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会

2018年11月21日   

 

 

 

附件:1《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处理流程》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处理流程.doc

 

附件2:上海城建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