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集中办理教职工子女入托费报销的通知
各工会小组:
为方便教职工子女入托费报销,经学校工会与人事、财务部门协商,决定对本校教职工子女入托费报销作如下安排: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教职工子女入托费按季度由各工会小组集中制单报销。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子女托费发票、银行卡号等信息,由工会小组长统一制单后报销。
集中报销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
暂行标准为:50元/月,(凭借发票)。
特此通知
附:报销单填制样张、领款单填制样张
托费报销样张(领款单).xlsx
托费报销样张(学校行政报销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