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2020-01-10]   发布单位:工会   阅读次数:2760


关于评选2019年度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的通知

2019年,在党的领导下,在行政的大力支持下工会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在为教职工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涌现出一批深受广大教职工信赖和赞誉的专兼职工会干部、热心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分子、心系教职工并大力支持工会工作的党政领导,以及团结一致、奋进有为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奋进新时代,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校工会决定评选表彰2019年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参与工会活动的积极分子心系教职工的好领导和先进集体。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优秀工会干部,从校工会委员、工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会小组长等专兼职工会干部中推荐全校评选15

工会积极分子,从热心参与工会工作的全体会员中推荐,比例为工会小组会员数5%(不足1人的按照1人推荐)

心系教职工的好领导,从学校和二级院部现任党政领导干部中推荐全校评选10名。

先进集体,积极组织承办工会活动、协助组织工会活动的工会小组或部门,全校评选15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热爱工会工作,主动承担工会工作任务,工作开拓创新富有特色、成效显著,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服务,在职工中享有良好声誉。

3.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关心学校建设发展,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起表率作用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为学校和工会事业发展积极作为、努力工作。

4. 关心教职工,悉心指导工会工作,重视和支持工会工作,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为推进学校发展建设事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方向。在工会工作中坚持改革创新,有新思路、新举措,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贡献

       3.积极支持校工会工作,积极组织承办学校工会活动或和协助工会组织各项活动并作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先进个人和集体均以工会小组为归口单位推选。推选时应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民主推荐,同时充分征求本部门党政意见。

请各工会小组于2020219日前,将推荐结果(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申报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请加盖党总支章)报奉贤校区实训楼工会113

联系人:  祁含  

 话: 57460032

 箱:gh@succ.edu.cn

四、评选办法

结合推选情况,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评选,报党委会审定。

五、表彰方式

以上各类工会先进个人和集体由本会颁发荣誉证书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110日   


                 

附件一2019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docx

附件二2019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docx

附件四2019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三2019年度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心系教职工好领导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