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 进一步深化工会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0-09-21]   发布单位:工会   阅读次数:1043

关于转发《关于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 进一步深化工会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校工会、直属工会: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进一步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健全消费扶贫工作机制,精准推进消费扶贫行动,近期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进一步深化工会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根据通知的相关精神,各基层工会应根据经费实际情况,2020年度一次性增加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额度,用于购买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消费扶贫产品,标准不超过500元/人。增加的额度可结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分批使用,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2月28日。消费扶贫相应增加的支出应纳入预算,当年度经费不足的,可动用历年结余。核算时,按《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统一在“职工活动支出——其他活动支出”中列支。

各基层工会可通过国家扶贫办、财政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仅限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和对口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消费扶贫平台以及市总工会官网“公告栏”中公布的直采目录、“申工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中“消费扶贫”中自主选择扶贫产品。原则上,部属高校工会建议选购学校对口支援的云南、贵州遵义地区的扶贫产品,市属高校及直属单位工会建议从新疆、贵州、青海、西藏等地区中选择一到两个地区的扶贫产品落实消费扶贫任务。

请各基层工会同步做好扶贫统计工作,并分别于2020年12月及2021年2月底前将《教育系统深化消费扶贫统计表》和推进中的有效做法上报市教育工会生活保障部。

联系人:李弢、石战晓,电话:62536815、6217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