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工作通知


[2024-06-25]   发布单位:工会   阅读次数:815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教工休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启动疗休养工作,具体组织开展2024年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疗休养时间、路线和经费

1.疗休养时间:2023年7月19日-8月31日;分批出行

2.疗休养地点:根据市教育工会推荐的2024年疗休养点安排及选择第一批出行路线,满30人成团。

A. 贵州荔波,双飞6日(附件2)

预计出发时间:7月19日——7月24日

B. 广西北海,双飞5日(附件3)

预计出发时间:7月22日——7月26日

二、疗休养对象

1.参加对象:在校工作满5年(2019年7月1日前进校)工会会员,经所在部门党、政、工集体讨论同意后,经工会小组长上报(上报人数≦本小组人数的四分之一),可参加暑期休养。2024年退休教职员工且符合以上休养条件的,优先参加此次活动。

三、具体工作安排:

6月28日前,各工会小组长将报名人员汇总《附件1:疗休养人员名单》(线路、事业编/人事代理请分开填报)发至工会邮箱gh@succ.edu.cn完成报名。注意:报名时信息确保准确(特别是姓名、身份证等信息)

工会联系人:罗晟廷 37583471

四、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教职工应在确保身体健康的状态下报名参加疗休养活动,并妥善安排好时间。一经报名成团后,退出的教职工将视作已享受本次疗休养,不作其他经济补偿,参加疗休养的教职工不能携带家属(包括自费)

2.若有疗休养线路报名人数不足发团人数,经协商后将取消该线路并入其它备选线路。

3.疗休养期间安排一定的参观景点,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通知》精神,产生的景点门票须自理,教职工可自愿参加。

4.工会确定每条线路负责人(领队),所有参加疗休养人员必须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注意安全、相互关心、相互照顾。

 

附件1:疗休养人员名单

附件1:疗休养人员名单.xls                                 

附件2:贵州六日疗休养

附件2:贵州线六日疗休养.doc

附件3:北海五日疗休养

附件3:北海线五日疗休养.doc


 

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