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校企合作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发《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内容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针对校企合作项目的具体要求下发通知如下:
1、2018年度用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为单位名称的校企合作项目如在2019年度继续申报时作为已开展过校企合作项目申报,需提供《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培养实施方案》、《教学课程表》等资料。
2、2018年度用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学院、上海工会学院为单位名称的校企合作项目如在2019年继续申报时均属新增项目,需提供《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培养实施方案》、《教学课程表》、《校企合作项目申报表(新增)》及聘用培训教师名单和相关资料(身份证号、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和联系方式等)。
3、2018年度未申报相关专业的校企合作项目,2019年度需申报的相关专业校企合作项目,按新增项目办理。
4、申报对象为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在校毕业学年的各专业学生。
5、各二级学院院请参考《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中的培训目录并按照各自专业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申报相关校企合作项目。《2019年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查阅地址:(http://www.12333sh.gov.cn/201712333/xxgk/flfg/qtxfw/)
6、提交申报校企合作项目名称截止日期:2019年3月1日;提交相关申报资料截止日期:2019年3月29日。
7、提交内容:《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培养实施方案》、《教学课程表》、《校企合作项目申报表(新增)》纸质版各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聘用培训教师名单和相关资料(身份证号、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和联系方式)电子版一份。
8、提交方式:所有资料均提交至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李鹰老师处,联系电话:18801962198
以上通知内容请各二级学院按时遵照执行,如有申报项目请设置专人负责以便联络,如无申报项目也请回复不参加项目申请(要求纸质回复,便于存档)。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