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中心举办2026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法律讲座暨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

[2026-06-29]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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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日下午,实验实训中心召开2026年实验实训室安全法律讲座暨实验实训室安全责任书签订仪式。副校长仓平、各二级学院院长、实验实训中心全体人员及二级学院实训室管理人员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许瑾主持。

会上,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专家、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静亮律师以“从事故调查归责看实验室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为主题,结合大量真实事故案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从事故追责倒查安全管理漏洞,系统阐释了实验安全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地细则、岗位职责边界与违规追责情形。朱律师指出,“不知法”不等于“无责任”“未出事”不等于“无风险”的法治观念,提醒实验室管理人员时刻紧绷安全之弦。针对危化品管理、实验操作规范、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环节,朱律师强调要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强化培训、做好记录,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许瑾表示,此次法律讲座内容翔实、案例鲜活,对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安全是一切实践教学、科研活动的前提和基石。只有把安全摆在首位,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变“被动服从”为“主动守护”,才能真正筑牢实验室安全的防线,保障校园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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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仓平与实验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逐一签订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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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平强调,实验实训室是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的核心阵地,其安全稳定直接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与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必须坚守的底线。她要求:一是要拧成“上下一条链”,实验室安全绝不是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岗位的“独角戏”,而是贯穿学校、二级学院、实验实训室三级联动的“大合唱”。从分管校领导到实验室管理员,从指导老师到每一位学生,责任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紧密咬合、环环相扣;二是要提高安全认知,思想上的松懈是最大的隐患,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讲座学习,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认知转变,安全意识要入脑入心;三是要严守实训室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落细各项管理要求,一体压实各级安全责任。学校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安全托底,只有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把规范操作抓在手上,把安全意识放在心上,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实验教学环境,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根基。

 

 

供稿:实验实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