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5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1.本部:上海市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 2.崇明:上海市崇明区兴甘路57号12幢D区D201、D202室; 3.虹口:上海市虹口区同煌路26号; 4.金山: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万安街395号; 5.徐汇:上海市徐汇区龙漕路1弄7号3楼; 6.浦东: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650号; 7.宝山:上海市宝山区庆安路77号10栋; 8.黄浦: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05号212室; 9.长宁: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658弄11号楼6楼; 10.嘉定: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75号; | |
三、层次 | □ 本科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小组最高领导,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是本院组织与实施招生的具体部门,招生督导小组为本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专业及说明 | 附表1 | |
八、学习形式 | □脱产 ■ 非脱产 | |
九、学制与年限 | 3年学制,学习年限2.5年-5年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身体健康 | |
十一、录取规则 | 1,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由高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如有同分,不论文理科,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录取。 2,报考的专业上线人数不足20人将不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按顺序依次调剂至其它专业。如考生不愿调剂,学校将进行退档处理,不再录取。 | |
十二、学费标准 | 3200元/年 沪价行〔2000〕第180号 | |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本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21-57401589。 | |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 https://www.succ.edu.cn/sce/ 联系电话021-63250475 | |
十五、其他须知 | 如学生在读期间可能涉及更换校区, “就读校址”可根据校区及各教学点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某个专业招生人数少于20人,我校保留取消本次招生专业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