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离职流转单


[2023-06-01]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283

 

上海城建职业学教职工离职流转单

 

离职人员姓名


所在部门


离职流转日期


部 门

  

移 交 说 明

部门负责人

签    字

所在部门

行政工作及相关资料



教务处

(科研处)

教学及科研工作



图书馆

归还借书



学生处

辅导员工作



后勤

保卫处

归还办公室、教师宿舍钥匙及办理户口转移



资产

管理处

资产归还



工会

工会会员信息



财务处

费用结算



组织部

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



人事处

人事档案的转接



社保关系的转接



备   注










明:离职人员必须亲自持此依序向经办部门办理,交代清楚,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人事处办理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