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聘期岗位任务书》的通知


[2024-03-18]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1634

关于签订《聘期岗位任务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教职工岗位意识,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完成岗位任务,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1〕39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2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聘期岗位任务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范围及聘期

此次岗位任务书签订适用于自2023年7月1日起岗位新聘或续聘人员。聘期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二、工作要求

1.签订岗位任务书是落实岗位聘用管理常态化的重要举措。《聘期岗位任务书》作为教职工聘期考核以及人员绩效激励和岗位流转的重要依据,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好签订工作。

2.各二级单位应根据事业发展及队伍建设需要,结合聘期考核评价标准以及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各类各级岗位任务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职责,保证岗位任务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坚持依规依约、分类评价、贡献导向等原则基础上开展,努力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为构建一支积极向上、富有活力的队伍助力。

3.《聘期岗位任务书》由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一般应由受聘人员亲自签订,因故确需代签的,须经本人书面委托,否则代签无效。

4.岗位任务书一式三份,人事处、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各执一份。

5.请相关单位于3月31日前将签订好的任务书上报人事处。

 

联系人:张胜永   电话:57464112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4年3月18日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聘期岗位任务书.doc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聘期岗位任务书(正高适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