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05-22]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1172

关于开展2025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根据《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沪城建院〔2022〕4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教职工岗位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受聘在岗至2025年630日聘期满三年的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各类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业绩情况。岗位职责基本要求参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各类岗位职责》。

三、考核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自评(5月22日-25日)

考核人员按岗位填写《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2-3), 根据岗位职责对聘期工作进行小结,分析取得成绩和存在不足,制订下一聘期工作计划及量化目标。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另须填写《业绩汇总表》(附件4)。

(二)材料审核展示(5月26日)

各考核小组全面审核考核材料,以适当方式公开展示,接受职工评阅,个人考核表填写须实事求是、恪守学术诚信,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聘期考核评定“不合格”。

各考核小组于5月26日前将《岗位聘期考核小组成员》(附件1,盖章PDF)报送人事处邮箱:rsc@succ.edu.cn。

(三)考核小组考核(5月27日-6月6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召开考核评议会,依据考核等级入围条件,对所有考核人员履职情况综合评议,排序并确定考核等级。

(四)初定结果公示(6月9日-11日)

各考核小组在适当范围内公示考核初定结果,教职工在公示期内可向考核小组提出复议申请,考核小组须在接到复议申请五日内作出答复。

各考核小组于6月12日前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Excel及盖章PDF)发送人事处邮箱。正高级人员考核登记表、业绩汇总表及业绩佐证材料请同步报送

(五)学校审定(6月中旬)

1.正高专业技术人员校院两级聘期考核评议,依据考核等级入围条件,由校学术委员会通过材料评审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级。

2.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六)最终考核结果公示(6月底)

人事处对党委会核准通过的各类岗位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教职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按《学校教职工申诉处理办法》流程执行。

(七)确认存档(7月初)

1.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将教职工签字确认的个人考核表交人事处,存入教职工人事档案。

2.依据岗位续聘情况,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与教职工确定下一聘期工作任务,签订《聘期岗位任务书》(附件6)一式三份,将教职工签字确认的任务书交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57464112

附件.zip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