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首批“组织员工作室” 培育创建单位名单公示


[2024-01-22]   发布单位:组织部   阅读次数:257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市教卫工作党委《关于加强上海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组织员工作室”培育实施办法》,通过组织申报,材料评审,经党委审议,决定产生2 家“组织员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名单如下:

工商管理学院俞文捷组织员工作室

人工智能应用学院刘喜鸽组织员工作室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组织员工作室”培育创建名单进行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1月26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21-56603570 ;电子邮箱:zzb@succ.edu.cn。党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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