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管理制度


[2018-07-27]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1950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保证设施、家具完好和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学生宿舍公物管理
3.1
  住宿学生共同遵守;
3.2
  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
3.3
  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并提供必要的帮助。
4.制度
4.1学生宿舍的家具由学院后勤保卫处统一配备和管理;
4.2宿舍卫生工具(扫帚、拖把、纸篓、畚箕)供集体使用;
4.3宿舍内门窗、玻璃、桌椅、床橱、水电设施、空调、电表、网络等公共设施和共用物品应爱惜使用;
4.4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属学院财产,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挪用、占用、转借或损坏;
4.5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发生损坏,应及时联系报修;属于人为损坏的,须支付维修费用;属自然损坏者,可以旧换新;
4.5对丢失、损坏家具和其他公物者,应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由宿舍管理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6新生入校时,住宿学生要对所住房间的家具配备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学生宿舍公物设施验收单”,宿舍公物设施有缺失或损坏的,须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内报本楼宿舍管理人员处理;
4.7学生毕业时或调整宿舍时,由宿舍管理部门对其所在宿舍的家具等公物设施进行清点核查;人为损坏公物设施的,由当事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