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


[2021-09-10]   发布单位:图文信息中心   阅读次数:452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

(沪城建院委宣〔2019〕5号  沪城建院委宣〔2019〕5号印发)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快速妥善、科学有效处置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推动学校全面健康发展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网站刊登的与学校工作相关的,有较强影响力和倾向性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校园安全、学校声誉、师生权益、管理决策等的言论和观点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

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学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密切配合,通过网上网下、多管齐下开展工作,消减突发舆情的负面影响及其诱发因素。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

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二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应急工作,并制定相应措施,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

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

立足于服务学校发展、保障学校安全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网络舆情处置的宏观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

  长: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校园信息化和安全保卫工作的副校长

  员: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纪检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学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后勤保卫处、图文信息中心、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相关工作的组织落实以及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

(二)工作职责

建立网络舆情联动处置机制,做到分管领导有指示、主管部门有落实、处置过程有监督、重大舆情有预案的舆情处置体系,切实提高舆情处置能力。

1.办公室负责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舆情信息;负责协调、督办网络舆情中涉及学校事务和校园稳定的相关事宜。

2.党委宣传部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控、整理、报告、研判,开展舆论引导。为各二级单位的网络舆情工作提供指导;整理各二级单位报送的舆情,提供党委决策参考;负责与新闻媒体(含网络新闻媒体)联系沟通,指导各二级单位及时开展舆情回复,组织网络评论员进行舆论引导;必要时以网络新闻发言人名义进行舆情回复。

3.纪检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学校意识形态责任制及本办法落实;加强党纪条规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纪检监察信访受理范围的网络舆情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导致重大舆情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和单位进行追责,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的网络素养教育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工作,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

5.后勤保卫处负责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处罚和打击网上违法活动;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对网上泄露国家机密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鉴定与处罚。

6.图文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网络信息处置的技术支持;负责网络运营商的沟通和联系工作;协助后勤保卫处做好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7.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网络舆情监测、导控等负有重要责任,要主动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发现舆情后第一时间上报工作小组和分管校领导,要密切配合工作小组工作,服从工作小组办公室调度安排,齐心协力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全面监测

图文信息中心和党委宣传部充分利用舆情监控技术手段,各二级单位通过多渠道手段,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可能引发学校网络舆情的信息进行监测。

(二)研判预警

对发现的舆情,党委宣传部和各涉事单位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视舆情严重程度及时报告工作小组办公室、涉事单位分管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重大舆情应在发现之时起30分钟内口头汇报和90分钟内书面汇报。

(三)分级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

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20篇/条以内),评论量不大且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

主要由涉事单位及时将情况汇报至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分管校领导,并对舆情进行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解决诉求,及时回应关切,妥善处置。党委宣传部进行指导配合。

2.重大网络舆情

涉及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或由突发事件引起(发生人员伤亡、群体暴力等),或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等)介入报道,严重影响学校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1)由工作小组统一协调,进行及时有效处置。

(2)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重报进展”的原则,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分别以口头和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各主管部门。

(3)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涉事各主体单位加强内外部沟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4)适时主动回应,对舆情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第一时间告知事实,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统一口径,组织网评员队伍跟贴回应,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

(5)加强校外协同,对不实贴文,即刻函告相关网站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同时,可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正面回应网民关切。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动态跟踪

各涉事单位要落实专人对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涉事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反思,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一)宣传教育

学校各二级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做到守土有责,教育引导师生员工按组织程序理性表达诉求。党委宣传部要开展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媒体和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工会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职工热爱学校、奉献学校,维护学校形象声誉;学生工作部、团委、各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将“科学利用网络”“理性表达诉求”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组织力量开展专题学习教育,规范管理学生运用网络表达诉求的行为。

(二)平台保障

图文信息中心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相关技术人员,为进行网络舆情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党委宣传部通过购买舆情监控服务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于应对网络信息的网络评论员队伍,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占领网络舆论高地,确保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监控和处置,为学校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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