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2019-05-14]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3214

学校各二级学院、部门:

    2017年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已经开始结项验收工作,请承担项目的负责人做好各项工作。

一、结项材料要求

按照立项申请书的项目预期研究成果提交成果材料:

(一)成果要求

1.重点项目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负责人在专业期刊或学报上发表论文 2 篇,其中至少有 1 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完成项目结项报告

2.一般项目成果要求:

一般项目负责人在专业期刊或学报上发表论文1篇完成项目结项报告

3.青年项目成果要求:

青年项目负责人形成研究报告,完成项目结项报告

依托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第一完成人的单位均应按规定标注“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研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专利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

(二)格式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附件1),不要随意修改格式。

二、材料提交要求

结项材料电子版:结项报告、发表论文的扫描版。

结项材料纸质版:结项报告、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需二级学院/盖章,复印要求:A4双面复印,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

电子版结项材料请于2019年8月31日前发至yjs2599@163.com邮箱,纸质版请于暑假开学的第一周交至科技处:奉贤校区图文信息楼311室、杨浦校区B楼103室联系电话:57461806、31118788-116

如项目负责人有意愿申报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允许提前结项,请于2019年5月29日前结项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发送上述邮箱及地点。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科技处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