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是对学生素质的综合考量,也是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学习、生活和各方面工作进行总结的良好时机,由于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为同学广泛关注,与很多同学的荣誉息息相关,因此我们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力求科学、规范的精神,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开展工作前认真部署,综合考虑,最终如期并顺利地完成了本次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校内奖学金的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评审校内奖学金的过程中始终以《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城建院学【2018】7号、关于修改《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沪城建院[2020]75号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和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为基本依据,并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参照《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中的条例严格进行评选。
评奖对象为在本学年内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申请人需具备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品质优良等各项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奖学金的分配、评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评审程序
1.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班级人数核算各奖项的评优计划数,并下发评审通知,要求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评选。
2.各二级学院评奖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全面负责。“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组”在分管副书记领导下进行工作。辅导员向学生进行解说校内奖学金评优工作的评审细则。
3.各二级学院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依据,按同年级为比例单位,根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计分的积分高低,结合课程成绩,并按照排名和比例评选出获得校内奖学金的学生名单,统一填写相关表格,并向全院师生公示评定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审核。
4.学生处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选名单统一进行全面审核,包括考试成绩、有无处分、有何奖励等,严格审核各类奖项的评奖资格和执行评定程序,最终确定奖学金名单。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二级学院班级人数核算各奖项的名额分配指标,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优计划(实际)汇总表》。
四、评审结果
经过二级学院严格的评选、公示、审核,最后确定一等奖学金145名,二等奖学金260名,三等奖学金521名,三好学生395名,优秀学生干部66名,文明班级35个,作为校内奖学金初审名单(名单附页),经学校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现上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查批准。
六、发放申请
一等奖学金145人,金额362500元;二等奖学金260人,金额390000元;三等奖学金521人,金额521000元;合计发放总人数926人,总金额1273500元。
七、资金使用方案
经统计,截止2022年11月份,我校学生资助帮困经费尚剩余665126.5元,经费缺口合计:1236873.5元。拟将缺口的奖学金费用于2023年发放,使用2023年的学生资助帮困经费,并协同各二级学院给学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