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0-03-06]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2119

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73号)文件要求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被推荐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具有上海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在我校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推荐对象必须是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人员,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选拔要求和数量

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

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按程序推荐,可不占控制指标。对此次在援鄂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并发挥积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优先推荐。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每个部门可推荐候选人1名,没有合适的可不推荐。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在推动本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作用,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作为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本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以及本市“五个中心”建设,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领域,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切实将那些长期辛苦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各部门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四、申报流程。

各部门要抓紧开展相应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3月9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党政联席会推荐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政治表现、公示情况(边上报边公示即可)、联系人信息等;

2. 《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一览表》见附件。《一览表》内相关内容中代表论著获奖情况等须附上原件扫描件(代表论著只需提供封面及本人所著主要内容页)。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3.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经学校党委会评议后,最终推荐1位候选人上报上海市教委。

4.人事处通知学校推荐候选人网上填报信息,申报材料上报上海市教委。

人事处联系人 :张胜永   

联系方式:13524618991(微信同号)

邮  箱:912902231@qq.com 

 

附件1:2020年享受政府特贴人员申报一览表

附件2:上海市教委通知《关于本市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附件1: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一览表.xls

附件2:上海市教委通知《关于本市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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