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门卫制度
1.目的 加强宿舍门卫管理,维持宿舍秩序
2.适用范围 学生宿舍门卫管理
3.职责
3.1 门卫值班员负责执行
3.2 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检查;
3.3 住宿学生监督并配合执行。
4.制度
4.1本制度所称“会客”是指入住学生会见非本楼亲友;
4.2除下列情形外严禁异性在宿舍会客:
4.2.1父母等长辈来校探视;
4.2.2经学院有关领导批准因工作需要的学生干部、服务人员;
4.2.3紧急生活救助;
4.3同性来访客人须在值班室登记并交押有效证件方可入内;会客后须经会客人签名,会客一般不得超过2小时;
4.4下列情况不许会客:
4.4.1早晨7:00时之前;
4.4.2晚上21:00时后;
4.4.3证件与本人不符者;
4.4.4来访客人访问对象与住宿登记不符者;
4.5住宿学生不服从管理,强行上楼会客者,由宿舍管理部门建议校方处理;外来人员移交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