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产学研践习管理办法(试行)


[2020-09-27]   发布单位:人事处   阅读次数:68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师产学研践习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需要,为了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实践能力,鼓励教师利用多种形式去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践习,加强教师双师素质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1.通过到企业参加生产科研践习,完善学校专业教师的“双师”素质,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推动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进行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换。

2.鼓励教师走进企业,体验任教专业对应岗位的真实工作场景,通过参与企业践习,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

3.教师通过企业践习,了解行业标准和规范,学习所教专业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主动改进课堂教学,使专业建设紧跟产业发展,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符合职业岗位要求。

二.对象和期限

1.从事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实践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每5年参加产学研践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前,一般须有实际部门工作或践习历,其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晋升高级职务必须有累计1年以上的践习时间。

3.新引进的教师有企业工作经历满1年者,在进校后第一个5年内可不作践习要求。

三.途径与要求

专业教师参加企业践习应从教学实际出发,结合专业特点,采取多种途径,达到践习目标。

1.根据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由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审批到企业学习、锻炼。对于二级学院无法联系的教师践习单位,可以由教师个人提请、二级学院核实推荐至学校审批产生。

2.提供企业践习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要求是学校的校企合作单位或是二级学院建立的各专业(学科)的教师践习基地。

3.教师到企业践习应选择与所教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岗位,并围绕教学的实际问题或项目下到企业,提高践习的针对性和实践性。

4.教师参加企业践习主要为全脱产形式,指教师利用正常教学工作时间及寒暑假期间,脱产下基层企业践习的形式。如二级学院需在践习时间内安排教师任课,应当提前向教务处申请、人事处备案,经同意后可实行。

5.教师每5年须完成累计6个月的企业践习,因上课、培训等原因而影响的践习时间必须补足。

6.教师参加企业践习,应服从接收单位的管理和考核,要严格按照企业的作息时间到企业一线践习锻炼,不迟到、早退。凡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教师不遵守企业作息时间的,视同违反学校工作纪律处理;对于不能保证践习锻炼的有效天数的或弄虚作假未到企业践习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管理与考核

教师产学研践习实行分级管理,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各司其职。

1.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人事处负责做好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的检查和终期考核工作;教务处负责推进二级学院校企合作产学研践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科研处负责产学研践习项目(或成果、课题等)考核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按学校要求并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对教师作出统筹安排,制订出每学期进行企业践习的计划书(见附件2)。计划书一式三份,一份保存在本部门,另两份在每学期结束前 1个月递交人事处和教务处。

3.各二级学院应对教师产学研践习进行指导,结合学院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实训试验室建设、技术成果转化等重点工作,明确教师产学研践习的目标和任务。教师产学研践习过程中,二级学院应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热情关心和帮助。

4.教师根据二级学院安排,填写“教师企业践习审批表”(见附件3),经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在企业践习期内,须按照《教师企业践习手册》(见附件4)要求完成企业践习岗位任务。专业教师践习结束之后,应完成:制定一门课程改革方案、获取一项本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参与一本校本教材编写、展示一次专业公开课、发表一篇专业技术论文、获得一项横向课题等任务之一,并接受学校组织召开的企业践习评议会的考核。

5.人事处应研究、协调教师企业践习各项政策,推广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切实推进教师产学研计划的实施。在践习过程中,人事处指派专人协助各二级学院进行监督管理,在整个践习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在践习结束后,组织教师产学研评议工作并汇总考核结果。

6.考核结果:教师产学研践习考核结果由个人自评(5%)、践习单位鉴定意见(30%)、评议会结果(50%)(评议会可采取成果汇报、说课比赛、教学设计方式进行)、人事处意见(15%)四方评定意见综合确定,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15%。

7.教师参加企业践习情况,包括《教师企业践习手册》、“教师企业践习鉴定表”(见附件5)存入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聘任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政策支持

1.依据产学研践习计划的类别、周期、任务等因素,原则上给予1.5~5万元的经费支持,教师产学研践习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具体标准参照市教委、财政相关文件执行。主要用于:

(1)教师践习企业管理费、践习企业带教师傅指导费、从企业等实际部门聘请专业人员承担有关教学工作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2)教师践习过程中的差旅费、资料费、交通费、少量通讯费等日常开支。

(3)教师践习过程中,与企业共研(建)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改革、技术成果转化等)项目课题,用于项目论证费、劳务费、调研住宿费、出版、文献、知识产权费、小型设备购置费、专家咨询费等。

2.教师参加企业践习期间,视为完成基本工作量,学校保障教师的国家工资、基础性绩效及福利待遇不变,并为教师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走访和关心教师企业践习情况。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此前相关规定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具体考核办法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