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地生源户口迁移的通知


[2019-09-13]   发布单位:办公室   阅读次数:977

关于外地生源户口迁移的通知

各位外地生源新生:

    个人户籍迁移遵照自愿原则,可自愿将个人户籍迁入学院集体户口迁入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南亭公路2080号,办理户籍迁移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A4纸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并在右下角注明身高、血型、学院、班级学号、联系电话。

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A4纸复印)。

三、户口迁移证原件。

    请需要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在9月30日之前将材料交到后勤保卫处

1、奉贤校区:由图书馆楼208室唐一老师办理,57460192;

2、杨浦校区:由B楼1楼后勤保卫处叶盛老师办理,31118788 -229。

注意事项:

    1、参加上海市高考、自主招生或三校生招考录取的外省市户籍的新生按规定不能将户籍迁入学校。

2、户籍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无特殊需求建议不要迁移。

3、户籍迁入学校后户籍性质都是非农户口,以后迁回原籍也为非农户口,如原先是农业户口的请三思。

4、户籍迁入学校的学生,在读期间不能迁出户口,除退学等特殊情况,毕业后必须迁回原籍。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后勤保卫处

                                         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