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扶持2020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的实施细则


[2020-03-25]   发布单位:学生工作部   阅读次数:495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扶持2020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的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推进国务院常务会议“稳就业”工作要点中关于“发挥‘双创’积极作用,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等发展,增加大学生就业创业机会”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我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与部署,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氛围,健全创业带动就业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创新创业学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我校全力以赴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要求,不断通过激励与扶持手段,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努力构建优质就业创业体系,推动我校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创业、更充分就业。

二、实施原则

细化政策,服务到位。深入创新创业实践需求与困难,细化政策、主动对接、积极落实、有力推进,力保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过程中有效获益。

协同推进,汇聚合力。集聚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交流协作、全员参与,合力为学生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以《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目标,开展各项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与服务工作。

四、主要做法

(一)加大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1.我校创新创业基地将优先考虑2020届创业团队入驻孵化,并提供基础办公设备。同时,成功入驻我校创新创业基地的2020届创业团队毕业后最长可继续在基地孵化一年

2.2020届毕业生于毕业前在沪创办企业并稳定正常运营的,可向学校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通过学校评审后,每个创业企业可获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3.我校援建共建创业基地引进的公益创业项目将优先考虑从2020届毕业生中选拔项目负责人。通过选拔的学生将承担引进项目进行创业实践。同时,学校将为每个项目提供创业启动经费8000

(二)建设创新创业优质生态环境

4.全面整合创新创业基地、创业指导站等双创平台资源与师资资源,积极实现线上服务对接,并及时、快速地提供各级各类双创扶持政策宣传,切实帮助学生充分享受相关创新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5.搭建创业实践服务平台,对接专业机构为创业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为创业学生在创业实践过程中排忧解难。

6.依托长三角地区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实践联盟秘书处资源优势,推动创业团队跨区域、跨领域的线上交流,促进创业孵化、创业投资等创新创业要素的集聚。

五、机制保障

1.建立双创服务机制。在对创业学生进行培训与指导的基础上,持续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导师一对一咨询等活动,形成学生创业服务长效机制。

2.建立双创互助机制。引导创业学生自由组合进行互助,加强在创业各环节的合作,共同解决难题。

3.建立双创联动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作用,促进各方资源的有效连接,通过联动推动学生创新创业发展,提升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

六、实施保障

成立工作小组。创新创业学院将及时成立2020届毕业生创新创业实践扶持工作小组,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推进。

七、其他事项 

1.本细则从印发之日起实施,今后另有相关规定的,按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