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卫生制度
1.目的 维持住宿环境清洁卫生
2.适用范围 学生宿舍环境卫生管理
3.1 公共部位环境卫生由后勤保卫处保洁人员负责维持,宿舍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检查;
3.2 住宿学生宿舍内部卫生由学生自理,学校辅导老师监督检查,学院爱卫委定期组织检查;
4.制度
4.1学生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保洁人员打扫;
4.2学生寝室内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整齐有序;
4.3学生寝室应保持清洁,做到地面无积灰、无痰迹、无纸屑果皮、无烟蒂;
4.4不得学生寝室及公共部位墙面涂写、刻画或故意造成球印、脚印等污迹,不得乱张贴;
4.5学生应于每天上午7:30、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拿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4.6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物品和泼水;
4.7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4.8学生寝室卫生状况较差的,应进行说服教育,并帮助其整改。屡教不改的要通报所在系、有关部门及辅导员,作相应处理;
4.9住宿学生提出维持宿舍内部卫生委托时,后勤物业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