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组和招生就业工作组联合召开招生监察专题工作会议,吕力同志主持会议。
招生就业工作组顾玲同志通报了今年我校的各批次招生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阶段集中录取明确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要求招办的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要严于律己,严格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确保今年招生工作顺利实施。龚爱忠同志解读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17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招生纪律规定。
纪检监察工作组吕力同志强调,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和学校的各项规定,确保依法招生和招生公平有序;要加强招生考试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廉洁自律;要践行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招生监察职责,对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
与会同志还认真学习了教育部、上海市教委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招生工作纪律,对招生工作“30个不得”及“八不准、十公开、三监督”等条文进行了重点分析和学习。大家认为: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纪律要求,在即将开展的招生录取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将“规范年、质量年”的精神落到实处,自觉接受市教委、学院各部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确保今年学院的招生工作规范、高效完成。
供稿:纪检监察工作组 招生就业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