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实习实训奖评选 工作的通知


[2023-03-06 08:57:18]

关于做好2023届实习实训奖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手册》(2022年9月版)相关规定,为了鼓励学生在实习实训中努力学习、认真工作,更好地完成实习实训任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实习实训奖评优评审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一)评选范围2023届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实习实训优秀奖:不超过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人数的5% ;

实习实训鼓励奖:不超过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人数的10% 。

二、评选条件

(一)实习实训优秀奖:

1.遵守学校制定的实习实训纪律,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

2.实习实训报告语句通顺,书写清晰,内容丰富,业绩显著,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鉴定为优秀(90-100分)

3.出色完成实习实训单位交给的任务,表现良好,受到单位的好评,用人单位有留用意向,并签订四联单

(二)实习实训鼓励奖:

1.遵守学校制定的实习实训纪律,遵守实习实训单位的规章制度。

2.实习实训报告语句通顺,书写清晰,内容丰富,业绩突出,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鉴定为优良(80-100分)

3.较出色地完成实习实训单位交给的任务,受到单位的好评,用人单位有留用意向,并签订四联单

实习实训奖凡符合评定条件的,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考虑:1.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者。2.有作品,有成果,并受到有关方面好评。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自下而上进行推选。

2.各二级学院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审核。

3.各学院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把评优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4.表格中的成绩不得涂改,语言流利通顺,不能有错别字,本人、辅导员必须手写签名,学院奖励评审工作组意见必须分管书记签名。

四、工作程序

各二级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实习实训奖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四联单复印件,有填荣誉情况的请将佐证材料复印件缩小放在一张A4纸打印;

2.2023届实训奖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3.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曹丽芳  联系电话:57460206

电子邮箱:1261136416@qq.com

 

附件:1.2023届毕业班学生人数及名额分配统计表

2.实习实训奖申请审批表

3.2023届实训奖申报汇总表

温馨提醒:1.申请表和汇总表填写的智育成绩(顶岗实习成绩)必须一致。2.申请表和汇总表填写的荣誉证书必须一致并附纸质证明材料。3.部分专业在校期间学习超过6周及以上的,参照奖学金评审办法,申报奖学金认定工作。4.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名额分配人数进行评选,见附件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3届毕业班学生人数及名额分配统计表

二级学院

总人数

参评实训奖人数

实习实训优秀奖(5%)

实习实训鼓励奖(10%)

参评奖学金人数

一等奖学金(2%)

二等奖学金(4%)

三等奖学金(8%)

健康学院

385

385

19

39

/

/

/

/

食品学院

515

484

24

48

31

1

1

2

建环学院

488

447

22

45

41

1

2

3

工商学院

503

324

16

32

179

4

7

14

人工学院

256

256

13

26

/

/

/

/

数字学院

768

740

37

74

28

1

1

2

城运学院

479

479

24

48

/

/

/

/

市政学院

438

438

22

44

/

/

/

/

合计

3832

3553

177

356

279

7

11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