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审 工作的通知


[2022-09-12 08:50:31]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校内奖学金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手册》(2021版)相关规定,现就有关2021-2022学年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班级评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20级、21级在校学生中择优评选。

二、推荐名额

以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为依据,按同年级为比例单位,评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根据本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计分的积分高低,结合课程成绩,确定一、二、三等奖学金。

获奖比例如下:一等奖学金 按学生数的5%评定

二等奖学金 按学生数的10%评定

              三等奖学金 按学生数的15%评定

三好学生   按学生数的6%评定

              优秀学生干部 按学生数的1%评定

文明班级 按全院班级总数的15%评定

根据测算,各二级学院的奖项推荐名额见附件《2021-2022学年学院评优计划一览》

三、评选条件

评选标准主要依据我校《学生手册》,具体为:

(一)学院奖学金的评定条件

1.一等奖: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均不低于85分。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成绩的平均分不低于85分,单科最低分不低于75分。

2.二等奖: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均不低于80分。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成绩的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单科最低分不低于70分。

3.三等奖: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两学期均不低于75分。考试课程和考查课程成绩的平均分不低于75分,单科最低分不低于65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本学年尚在处分期内者;

2.本学年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含补考成绩);

3.本学年留级生;

4.本学年累计缺课达二周以上(含二周)者;

5.本学年有旷课现象者。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从学院奖学金获奖者中民主评选产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在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

3.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法纪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勇于同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作斗争;

4.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得到师生好评;

5.有良好的文明习惯,爱护公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整洁,在创文明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6.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良好;

7.必须获得学院三等以上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从学院三好学生中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好社会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的学生干部中民主评选产生)

1.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有较高威信;

2.工作积极主动,甘于奉献,服务意识强,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在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参与上成绩显著;

5.体育成绩优良,积极带动同学参加体育锻炼,做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6.在班中担任班团干部必须在半年以上。

(四)文明班级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一支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学生服务,有威信的班团干部队伍;

2.全班学生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遵纪守法,班级凝聚力强;

3.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风气深厚,学习成绩总体良好;

4.全班同学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与文明宿舍、文明教室的创建,学生宿舍及教室整洁卫生;

5.积极参加学院、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在校园文明建设、社会实践、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成绩突出;

6.本学年全班无一人受记过(含)以上处分。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根据评审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或辅导员推荐。

2.二级学院审批与公示。各二级学院根据评审要求,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班长和学习委员等组成的学生奖励评审工作组,对学生、班级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评选审核,产生本学院的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和文明班级候选班级。各二级学院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部审核。9月26日下班前上交)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评选、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班级进行汇总复审后,上报学院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初定9月30日召开评审会)

学校学生奖助评审委员会评审集体评审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院长办公会。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自下而上进行推选。

2.工作要求认真细致,各类表格中的成绩不得涂改,语言流利通顺,不得有错字别字,辅导员必须手写签名,学院奖励评审工作组意见必须分管书记签名。

3. 各学院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把评优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评优工作的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营造良好校园氛围。

六、上报要求

1.上交材料

各类评优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奖学金评定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奖学金发放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2021-2022学年奖学金评优汇总》(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辅导员签字)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须盖学院章)

2、截止日期:2022年9月26日

3、联系人: 奉贤校区  洪志坚 学生活动中心208 13611667356

杨浦校区  曹丽芳 B楼101 15301661698

电子版材料上报发送电子邮箱:1261136416@qq.com

 

附件:《2021-2022学年评优计划一览》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学工部

                               2022年9月12日

 

 

 

 

 

 

 

 

 

2021-2022学年学院评优计划一览(2022.)

学院

班级

人数

一等奖计划数        5%

二等奖计划数      10%

三等奖计划数      15%

三好学生计划数6%

优干计划数1%

文明班级15%

备注

健康学院

20级







以实际情况为准


21级








合计








公管学院

20级







以实际情况为准


21级








合计








建环学院

20级







以实际情况为准


21级








合计








经贸学院

20级







以实际情况为准


21级








合计








人工学院

20级







以实际情况为准


21级








合计








数字学院

20级







以实际情况为准


21级








合计








城运学院

20级







以实际情况为准


21级








合计








市政学院

20级







以实际情况为准


21级








合计








总计









    备注:班级人数为2022年月统计数据,请于9月16日上交材料。

附件:《2021-2022学年学院评优计划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