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服兵役我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报送 工作的通知


[2022-10-11 08:53:12]

关于做好2022年度服兵役我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2年度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服兵役地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各高校务必高度重视,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学校征兵、财务、学籍、资助等部门以及区民政部门的协作,做好政策宣传,认真组织学生申请,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做好材料审批备案工作,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

二、申请对象

1.2022年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

2.2022年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应(往)届毕业生。

3.20229月退役复学的学生。

4.退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高职扩招的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

6.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的学生。

7.往年漏报的学生。

三、资助内容及标准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的标准,以及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均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年。(因2022年政策改变,如是2021年及以前补报的还是享受原政策不超过8000//年)

四、申请方式

1.为确保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及时到位,请各二级学院告知相关申请学生必须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上登记报名,并打印申请表。(具体操作可联系入伍所在地的征兵部门)

2.各二级学院收齐学生材料,并把附件12022-2023学年服兵役学生信息统计表》汇总。

注:2022年从学校入伍服兵役学生的相关申请纸质材料将由武装部提供,只需提供服兵役学生信息统计表即可,退役复学生、户籍地入伍/复学生、退役士兵考入的学生提交至二级学院模块老师。

五、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学生申报--递交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汇总复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校园地贷款的学生还需额外提供本人签字的委托书。      

2.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

3.所有材料务必保证信息齐全,不得涂改。

4.20221025日前将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递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活动中心208室),1024日下班前“附件12021-2022年秋季服兵役学生信息统计表》”电子版发送81286643@qq.com

注:“二、申请对象”中1.2的学生提供《申请表Ⅰ》;“二、申请对象”中3.4.5.6的学生提供《申请表Ⅱ》;“二、申请对象”中7的学生根据补报情况参照1.2.3.4.5.6类型来提交材料。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