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政策宣讲会
及办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7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4】65号)、《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沪财教【2014】56号)和《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等文件精神,在中国银行上海奉贤支行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将开展2022年度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宣讲会,讲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及学生办理流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全日制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为5年,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自付。
三、办理流程
学生将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发起贷款申请,待学校确认及银行审核后,将自动放款。
申请前,请学生提前备齐以下材料:
1. 学生本人中行借记卡,并开通手机银行;
2. 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 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页照片,户口簿首页照片;
4. 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照片
5. 困难证明(本学年若被认定为困难生,直接提供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即可;若未被学校认定,需提供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困难情况证明)
2020年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在校生,如需提高贷款额度,同样按以上要求操作。
自2021年起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需每年办理,因此2021年已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在校生,若本学年仍需申请助学贷款,应按上述流程再次办理手续。
四、宣讲会时间、地点
时间:12月7日下午15:00——16:00
腾讯会议ID:767970814
联络人:叶老师(奉)15601988202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学工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附件:系统介绍及学生端申请流程
附件:系统介绍及学生端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