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学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拓展学业指导内容,帮助同学们加强和巩固基础课的学习。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号)和沪城建院〔2019〕109号关于印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强化资助育人功能,积极帮助申报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面对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促进受助学生成长成才。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业帮扶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帮扶对象
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二、帮扶形式
一次性补贴
三、资助标准
250元/人
四、学习方式
“学业帮”软件系统平台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
五、名额分配
参照2021年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比例下达
序号 | 二级学院 | 贷款学生数 | 帮扶指标 |
1 | 人工学院 | 77 | 16 |
2 | 健康学院 | 84 | 18 |
3 | 建环学院 | 71 | 15 |
4 | 经贸学院 | 61 | 13 |
5 | 公管学院 | 115 | 25 |
6 | 城运学院 | 69 | 15 |
7 | 市政学院 | 43 | 9 |
8 | 数字学院 | 47 | 9 |
合计 | 567 | 120 |
六、组织实施
1.各二级学院排摸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英语学业情况,等额推荐帮扶学生人数及相关信息;
2.确定帮扶对象,组织学生在“学业帮”软件系统平台注册;
3.发放学业帮扶的学生经费;
4.指导管理,各二级学院在软件系统平台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并做相应指导;
5.考核管理,依据学生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四六级通过情况,形成分析报告。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指导。确保学业帮扶要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
2、精心组织、强化管理。学工部组织安排,细化时间及辅导内容,按计划有序开展专项辅导工作,辅导员对学生参学情况做好记录(考勤记录、学情记录)、影像资料等;
3、被帮扶者在学习期间需认真听讲,严格遵守考核要求。
八.时间节点:2022年9月28日上报名单。
附件1:学业困难帮扶对象报名表
附件2:《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帮扶信息统计表》
联系人:洪志坚 邮箱:81286643@qq.com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