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杨浦校区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 其他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规定从事相关业务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
2)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 须获得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经营资质;
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杨浦校区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SHXM-00-20190618-1893(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ZC20191066)
3、 预算编号:00-19-45993
4、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杨浦校区通勤车租赁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 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
6、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12个月(实际启止日期以合同为准)
7、 采购预算:2,500,000.00元(国库资金:2,50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6-24 16:00:00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 07-01 16:00:00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上传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6-24 16:00:00至2019-07-0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 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须自2019年06月24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07月01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并在上述时间段内(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并请先电话确认)携带上述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至上海市陆家浜路88号7楼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文件购置费,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7-15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2019-07-15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 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07月01日止。
2、 本项目的标书费:800元/本(售后不退)
3、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
邮 编:201415
联系人:詹老师
电 话:021-57401582
传 真: 021-57460186
邮 箱:/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88号7楼
邮 编:200011
联系人:付荣
电 话:021-33045877
传 真:021-33045877
邮 箱:25485549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