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
时间: 2020-09-27 12:36:17      阅读: 476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创高水平特色高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的能力要求

(一)教学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2.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并熟悉相关课程的内容。

3.能主编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参编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4.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5.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

(二)教研能力

1.能承担综合课程开发工作,并编写课程教材(讲义)。

2.积极探索高职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撰写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其研究成果能指导专业建设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

(三)专业实践能力

1.具有一定的工艺能力、设计能力和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能力,并有技术开发或设计成果。

2.具有相当于技师及以上的实践操作能力,获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3.具有胜任专业工作的能力,并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具有工艺实验及创新能力。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注册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二)指导学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得国家二等及以上奖项。

(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及以上奖项。

(四)获得其他经师资建设委员会认定的与专业岗位相关的技能证书。

(五)获得社会、行业公认的能工巧匠或行业大师称号。

(六)每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七)每五年中有不少于一学年(可累计)的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含其他相关部委)、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三、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在分析专业需求和教师队伍结构的基础上制订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注意教师群体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的整体优化。在年初制定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目标时明确培养“双师素质”教师并将名册上报人事处备案。

(二)各二级学院要为教师申请双师型教师资格创造条件,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调查与对策研究项目,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并考取高级技术(技能)等级证书。

(三)要求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参加本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评审和考试,取得相应证书;积极参加本专业的行业特许注册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等的考试,取得相应证书;积极将主持(或主要参与)的应用技术研究型科研项目成果应用于紧密型联营企业的生产之中,使之产生良好效益;积极主持(或主要参与)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并进行技术认定及推广。

(四)每年有计划地选派专任教师到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的实际工作,尤其应加强无企业实践经历的新进博士专业教师下企业践习;参加教育部、上海市或行业协会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

四、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程序

    (一)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每年九月份集中受理,每五年复审一次。

    (二)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支持材料,认定申报表归入教师业绩考核档案。

    (三)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四)学校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双师素质”申报教师进行初审,考核组组长由分管师资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初审认定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发文。

    五、双师素质教师的激励保障

(一)具备“双师素质”的教师获得相关技能资格证书的培训费据实报销,原则上不高于3000元。

(二)学校将在职称晋升和岗位晋级方面,对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予以倾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师素质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晋级。

(三)每年优先选派双师素质教师参加专业、行业的交流会议。有计划地优先选派双师素质教师到国内外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发达高校学习。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


所属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毕业时间


高校教龄


专业

技术职务


 职业技能或执业资格

证书名称、等级


申报条件及支撑

材料

 

满足认定条件的第  条。

支持材料包括:

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人事处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考核组

认定意见

 

 

 

 

                                  考核组长签名:

                                   

学校意见

 

 

 

                                             盖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