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副科实职干部岗位公开提名公告
时间: 2017-10-19 10:06:08      阅读: 417

根据我校二级学院党建与行政工作需要,现就部分副科实职干部岗位面向全校范围内开展公开提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提名岗位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专职组织员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

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机电工程与信息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经济贸易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国际交流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基础教学部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思政教研部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员兼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任职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1.在编在岗人员;

2.现任副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相当副科级管理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3.具有一定党务与行政管理能力,能较好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协助部门领导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二年以上党龄;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三、干部公开提名的方法

1.本次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推荐由二级学院(部)党(总)支部、行政教辅部门或党支部提名;个人自荐由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自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均须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

2. 请于2017年10月25日(周三)16:00前将相关推荐表以书面形式,亲笔签名后,投入设在奉贤校区行政楼405的票箱内,也可以E-mail形式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uzhibu@succ.edu.cn

四、干部公开提名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党委组织部根据内设机构干部配备需要,发布岗位公开提名公告,每一名干部可被推荐或自荐一个岗位。如有推荐二个岗位以上的,征求个人意见确定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依据推荐、自荐情况,党委组织部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被举荐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三)征询意见

由组织部进行统计汇总后,对候选人员在相关院(部、中心)进行公开征询意见和评议打分,根据结果排序,上报校党委会审定。如有岗位空缺,则由组织部会同用人部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推荐产生任职预备人选。

(四)拟定方案

组织部对拟任人选开展考察,拟定任职方案,报校党委会审定。

(五)公示及任用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干部办理就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1.以上岗位为学校副科级实职干部岗位;

2.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干部,可选择保留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管理按照副科级实职干部执行。

3.坚决抵制和防止拉帮结派、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工作期间由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

党委组织部举报地址:奉贤校区行政楼405室;电话:56603570;邮箱:zuzhibu@succ.edu.cn

纪检办公室监督电话:奉贤校区行政楼113室,电话:57460271,邮箱:jwjc@succ.edu.cn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个人自荐)

     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组织推荐)

附件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个人自荐).doc

附件2: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内设机构干部岗位推荐表(组织推荐).doc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