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公开招聘(二)
时间: 2017-11-10 11:21:50      阅读: 388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结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校内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安排如下:

一、对象

可以参加此次招聘的教职员工为在岗在编教职员工。辅导员参加此次招聘必须经过学工部的同意,并且工作年限满6年及以上。

二、岗位及要求

用人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简介

招聘
人数

岗位要求

《上海城市管理》编辑部

文案编辑

杂志编辑/采编

2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为人正派,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有扎实的学术功底、文字功底,有丰富的社会人文及城市科学知识,工作主动热情,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合作精神、服务能力;

3.能负责《上海城市管理》杂志内容采编,能独立完成杂志栏目的选题策划、采访写作、修稿校对等工作,并能根据工作需要完成杂志社的其他任务安排;

4.善于接受新事物,对电脑能熟练运用,有编辑经验及英语4级以上优先考虑;
   5.中文及相关社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年龄40岁以下。

美术编辑

版面设计

1

1.能独立承担杂志的图文设计,有一定的美术功底与色彩感,并具有经营性新媒体思维,能配合编辑完成校样修改和版面调整,保证杂志的按时出刊;

2.具有一定的网页制作经验,能熟练使用Indesgin、photoshop、illustrator等相关设计软件,注重视觉元素的精细传达,具有相关印刷知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思维灵活,吃苦耐劳,具有创新能力、执行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有相关经验者五年以上优先考虑;
  4.设计及出版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行政秘书

内外勤及新媒体运营

1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为人正派,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合作精神、服务能力;

2.期刊出版流程中的各项行政事务,以及组织会务等工作,注重工作细节,有较强的工作效率,有高度的责任心;

3.对新媒体运营(公众号等)有经验者,以及有文字工作经验、传媒专业等,优先考虑;
   4.本科及以上学历。

城市发展研究室

研究人员

城市问题研究

1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科学研究事业,为人正派,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主动热情,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合作精神、服务能力;

2.有较强的对我国城市发展战略性政策的解读、跟踪、评估能力,有扎实的学术功底、文字功底,对城市建设及城市管理有一定研究经验;

3.在城市规划、社区建设、城市交通、城市更新、城市管理、小城镇建设等方面有系统研究经历的,优先考虑;

4.近2年在相关领域的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过2篇文章,以及有相关研究专著者,优先考虑;
   5.具有城市规划及相关学科研究经历,博士学位,年龄40岁以下。

行政秘书

会展策划

1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为人正派,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合作精神、服务能力;

2.能组织开展学术宣传、学术培训等各项行政事务,以及组织论坛会务策划等工作,注重工作细节,有较强的工作效率,有高度的责任心;

3.对运营有经验者,优先考虑;
4.管理、策划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师

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师

1

1.经济学专业、管理学专业等相关专业;

2.有讲授《经济学基础》、《房地产市场调查与预测》、《统计学原理》等经验;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教师

法律类专业教师

1

1.法律专业、经济合同管理专业等相关专业;

2.有讲授《建筑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房地产基本制度》等经验;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教师

建筑设备管理类专业教师

1

1.建筑设备管理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等相关专业;
2.有讲授《设施设备管理》、《房屋维修技术》等经验;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国际交流学院

教学秘书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务秘书经验,外语水平较好,党员优先。

中加专业教师

2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外语水平好,熟悉CAD、Revit等软件,具有建筑类注册证书或建筑类培训教师经验者,学历可适当放宽至本科;

2.建筑类相关专业;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安全工程技术专业教师

2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2.安全工程技术,年龄不超过40岁;
3.有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经验者、BIM软件操作优先。

教学秘书

2

1.具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科类相关专业,年龄不超过35岁;

3.有高职院校教学秘书工作经历者及按照本市关于清理劳务派遣人员的有关精神,同等条件下在本校该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优先。

经济贸易学院

连锁经营与管理教师

1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为人正直,身心健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工作责任心;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讲师及以上高校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高校教师教学资格证书者优先;
  4.具有应聘岗位的相关专业的学习背景,或从事相关专业领域一年(含)以上的工作经历;
  5.具有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从事专业课程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国际商务教师

1

物流管理教师

1

会计教师

1

思政教研部

教学秘书

1

1.来校工作满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2.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
  3.具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

形势与政策课专任教师

3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2.专业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党史、哲学等相关专业;
  3.具有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经验和一定科研能力,能够从事形势与政策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和科研工作;
  4.具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专任教师

公共管理与服务学院

酒店管理
专业教师

1

1.拥有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调酒师四级或以上、会务接待员四级或以上、西点师四级或以上、茶艺师五级或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或以上、上海或全国导游资格证书;
  2.具有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和上海市各级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或参赛经历的优先考虑;
  3.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教师

1

1.有企业实战经验,了解企业需求,熟悉企业运作,了解会展的业务流程,并且有会展、项目管理、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的教学背景,有相关行业资质证书和参加全国、上海各类大赛经历的优先考虑;
  2.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协调与企业的关系,除了能承担理论教学外还能指导学生的实践项目;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不限,男性优先。

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

实验员

2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

2.食品、化学、医药、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3.有相关实验室工作或学习经历;

4.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为人热情,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效率高;擅长团队合作和对外交往,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继续教育学院

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管理员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行政秘书

1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校工作3年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文字运用能力,责任心强、工作细致、有服务意识;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机电工程与信息学院

行政秘书

1

1.在编在岗人员;

2.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岁,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较高的文案写作能力且具有3年及以上行政管理经验者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专职教师(计算机应用基础)

3

1.在编在岗人员;

2.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等相关专业实践领域的经验或特长,具备计算机应用基础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计算机应用技术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三、报名的时间及要求

1、请于2017年11月15日(周三)16:00前将申请表以书面形式,送到奉贤校区图书馆三楼303人事处。申请表上需要应聘者和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应聘者若为辅导员,还需要学工部领导签字同意。

2、每位应聘者最多能应聘两个岗位,不可重复申请。

四、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人员校内招聘职位申请》。

2.人事处初审,各相关部门确认。

3.分管校领导审核。

4.学校审批。

5.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审批同意后,由人事处签发《调配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 相关问题说明

(一)经批准转岗的人员,其工资和相关待遇自批准之日的下月起按调入的新岗位执行。

(二)凡校内流动人员收到《调配通知书》后,须在一周内办完交接手续并上报人事处,人事处核准后安排其到新部门(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按旷工处理。

未按规定办理校内流动手续而擅自调动的,学校停发其各类工资,对不在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人事处

2017年11月10日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校内招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