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关于遴选推荐申报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时间: 2020-05-07 21:12:11      阅读: 2635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关于遴选推荐申报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19〕4号)的部署安排,现将我校2020年遴选申报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鼓励申报,分级创建。鼓励跨学院、专业合作,探索建设模式,集聚优质资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市级、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学校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校企合作,专兼结合。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共享人才、共用资源,形成命运共同体,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教师能力建设和资源配置,建立优秀教师与产业导师相结合的“双师”结构团队。

(三)择优培育,严把质量。二级学院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布局团队建设。注重过程培育,规范遴选流程,竞争择优,严把入口关。

二、范围数量

  2020年面向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航空装备技术与应用、云计算与大数据运用、汽车运用与维修(含新能源汽车)、物联网技术、建筑信息模型制作与应用、新能源与环保技术、化工与制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Web前端开发、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幼儿保育与学前教育等重点产业领域和民生紧缺领域专业,全国分专业遴选100个团队建设立项单位。

   三、申报条件

(一)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二)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15至2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40%以上;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兼职任教。

(三)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牵头建有省市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优先。

(四)教学改革基础良好。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时将最新研发成果融入教学,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建有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专业特色优势明显。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等工作,承接过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学生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入选专业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基础,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六)保障措施完善健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团队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管理,充分保证团队建设所需投入。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实际需要。重视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教师专业发展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七)申报团队须符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所列的立项条件,学校及申报专业(团队)在以下9项成果中不少于5项:

  1.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省级推荐高职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省级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或者国家(省)级优质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2. 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

  3. 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特色专业、“双高计划”省级推荐专业群或承担国家级教师培训任务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4. 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

  5. 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或订单培养专业;

  6. 承担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在线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开发且应用效果好;

  7. 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含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8. 校企合作基础良好,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近五年承接国家或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2项及以上;

  9. 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含“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等)。

  四、申报程序

(一)二级学院申报。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申报工作,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申报。团队带头人如实填写附件1:《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提供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由团队带头人所在学院组织申报,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后择优推荐上报。涉及跨学院、跨专业参与创新团队的教师应主动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备。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个团队。

(二)校内评审选拔。人事处协同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进行答辩评审指导。

(三)人事处汇总评审基本情况,经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评议后,形成委员会意见后上报学校审批。

(四)校级审核。学校党委会对师资队伍建设委员会评议上报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情况进行讨论审核,也可根据申报情况进行优化组合,组成新的团队进行申报,最终确定推荐1个团队上报上海市教委并公示

五)上报遴选。公示无疑义,确定申报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根据专家评审指导意见,对推荐上报团队的申报方案进行完善后团队带头人登录教育部官网教师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0/)“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专栏“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管理系统”,上传建设方案及佐证材料电子版。

  五、材料报送

  (一)各二级学院认真学习落实《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见附件3)及本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二)二级学院指导申报团队负责人填写《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杨浦校区B楼1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912902231@qq.com

  

人事处联系人:张胜永

联系电话:13524618991

 


附件1: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附件2: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doc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