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做好干部后备梯队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内设机构干部岗位公开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统战部、巡察办)副主任(副部长)1名
纪检办公室(监察室)副主任1名
二级学院党总支部副书记1名
二、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任职资格
1.在编在岗人员;
2.政治素质过硬,能认真贯彻校党委的决策决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具有较强领导管理能力和团结合作精神,能履行管理职能、开展业务指导、带领部门同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具有较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文字、表达和创新能力较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党口职能部门副职
(1)熟悉职业教育和公开提名公告中职能部门上级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具有公开提名公告中职能部门副职岗位相关联专业背景或实践工作经历;
(2)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制订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规划方案等;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安排、检查、督办任务;
(3)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副科级岗位或三星级辅导员二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正科级岗位任职;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或年限条件。
2.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1)熟悉职业教育和上级有关大学生管理法律、法规,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2)具有一定管理能力,能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并能协助部门主要领导承担对部门其他人员的工作安排、检查、督办任务;
(3)能协助学院党政领导制订学生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有关的工作计划、报告、规章制度等;
(4)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副科级岗位或三星级辅导员二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或者正科级岗位任职;
(5)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职称或学历或年限条件。
三、干部公开提名的流程
1.本次公开提名采取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组织推荐由二级单位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提名,组织推荐应优先推荐后备干部,他人推荐、个人自荐由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提名或自荐。组织推荐、他人推荐、个人自荐均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
2.请于 2024年11月22日(周五)16:00 前将相关推荐表以 E-mail形式发送至组织部门(zzbgb@succ.edu.cn)邮箱。
3.岗位公开提名作为初步了解后备意向人选的参考。依据推荐、自荐或他荐情况,党委组织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被举荐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同时组织公开竞聘、意见征询等,由组织部汇总后提出干部动议,报学校党委会审议。
4.对于暂无法提任的优秀后备意向人选,可在空岗干部岗位上挂职锻炼。
四、有关说明
1.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名人选,可保留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按照学校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坚决抵制和防止跑官要官、拉帮结派、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联系人:汪春磊
电话、传真:021-56603570
邮 箱:zzbgb@succ.edu.cn
地 址: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奉贤校区图文楼412室,邮编:201415。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