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教学课时量计算暂行办法
作补充规定的通知
(沪城建院教〔2020〕6号 2020年5月11日印发)
各二级学院(部):
为支持和鼓励我校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保障我校集训选手在国家集训队和上海市集训队的集训、参赛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教学课时量计算暂行办法》(沪城建院〔2017〕26号)作相应补充规定。具体如下:
指导教师(团队)指导本校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集训队和国家集训队选手,以赛项为单位发放指导补贴。指导补贴标准一致,分段发放,训练期以三个月为基准,按实际训练情况分三次下发。具体标准为:指导个人赛项补贴12000元;指导团队赛项补贴15000元;指导每增加1个个人赛项集训选手或1个团体赛项集训团队,在相应补贴基础上,增加0.3系数。
特此通知。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