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
时间: 2023-04-13 09:18:02      阅读: 425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沪城建院委〔2019〕50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进行任职前公示。

范春燕,女,1986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怀宁,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讲师,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原土木工程与交通学院专职辅导员,现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工作人员,拟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副主任。

 黄媛媛,女,1981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浙江嵊州,本科学历,翻译硕士学位,副教授,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原公共基础部副主任,现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基础教学部副主任,拟任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基础教学部副主任(主持工作)。

上述公示对象需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4月1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党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21-56603570 ;电子邮箱:zzbgb@succ.edu.cn;联系地址:奉贤区南亭公路2080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图文楼412;邮编:201415。

党委组织部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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