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8年高职“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论坛的预通知
时间: 2018-05-25 15:28:29      阅读: 1209

 关于召开2018年高职“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论坛的预通知

各有关学校: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高职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决定由高职“双证融通”服务平台组织举办2018年上海市高职“双证融通”试点工作论坛并举行案例征集活动,围绕“高职‘双证融通课程’开发与实施”强协作交流、经验分享促进试点工作积极、有序、健康地开展

一、会议时间

初定于2018年6月上旬

二、会议地点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新实训楼五楼报告厅。

三、会议主题

新时代产教融合背景下改革试点专业“双证融通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等部门文件要求,探讨“双证融通”试点院校及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特别是“双证融通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及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分享“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改革实践的成功经验。

四、出席对象

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高职“双证融通”改革试点院校分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领导、试点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参与改革或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技能鉴定院校管理平台运营企业代表。每个单位参会人数不超过6人。

五、其他事宜

(一)请试点院校根据案例征集要求,在5月28日前将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每个试点专业至少提交一篇(要求见附件1)。

联系人:张俊萍   联系方式:13916160207

电子邮箱:171829218@qq.com

(二)根据后续正式通知要求,参会单位统一将回执反馈到指定的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学校双证融通试点工作论坛回执”。(回执见附件2)

联系人:李清   联系方式:13916160207

电子邮箱:kjxy_lq@126.com

 

 

上海市教委高教处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

关于征集“双证融通课程”开发与实施案例的通知

上海市高职“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论坛秉承“平等、开放、务实、多元、共享”的理念和“使全体试点院校成为参与者、服务者、贡献者和受益者”的目标,面向试点院校和专业征集有关“双证融通课程开发与实施”的优秀案例。要求案例能充分体现会议主题,达到“理论研究深化、实践经验总结、共性问题解决”的目的,请各院校围绕大会主题和征文指南,组织有关人员撰写案例,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

一、征文指南

(一)“双证融通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构建与有效实施研究

(二)理实一体的“双证融通课程”教学模式探索

(三)“双证融通课程考核评价的规范和有效实施分析;

(四)“双证融通课程”开发与实施的保障机制研究;

(五)“双证融通课程质量诊断与改进的探讨;

(六)产教融合在“双证融通课程”开发与实施中的实现;

(七)“双证融通课程”考核设备(平台)的开发探索。

征文内容包含上述主要内容,但不仅限于此。

二、征文要求

(一)应征案例具有借鉴价值。案例要主题鲜明、内容具体;案例选择要典型、新颖、有学术性;案例内容简练、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案例分析方法可以是肯定型或否定型、规律型或个别型;案例撰写既要符合一定规范,又要突出自身特点。

(二)案例编写立足于本校、本专业的实际和需要,重点说明融通课程开发与实施的背景、主要目标、思路与方法、保障条件、实际成效、评价与认识。案例不要局限于经验总结,更要反映作者的理论探索和创新思路。

(三)应征案例应依次包含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及通讯地址、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文稿用Word录入排版,A4版面;一级标题为小3号黑体,二级标题为小4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单倍行距;页边距及页眉页脚均取默认值,插入页码居中。字数最好不超过3000字。

(四)限于条件,应征案例均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敬请谅解。

三、使用与奖励

(一)组织专家进行高职“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改革优秀案例奖评选,根据应稿数量和总体质量设置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和奖品。

(二)从优秀案例中遴选部分做专题报告或研讨发言。同时编撰《高职“双证融通课程开发与实施优秀案例集》,供试点院校与专业交流使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萍;电话:13916160207 ;邮箱:171829218@qq.com

 

                              上海市高职“双证融通”服务平台

 高职“双证融通”工作论坛秘书处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2

2018年上海市高职“双证融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工作论坛

会 议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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