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15号)和上海市《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暑期教师研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暑期教师自主研修。
(一)主要内容
研修包括“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四模块八个课程。其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必修课程,其他课程为选择性必修课程,共需修满 10学时内容。
(二)参与对象
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感兴趣课程资源学习。
(三)参与方式
采用在线研修方式。教师可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具体操作见附件1。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师暑期研修的联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动员部署,以多种方式将有关安排通知到每位教师。
(二)组织研修
8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要做好研修的组织落实工作,一方面鼓励教师主动研修,促进教师结合专题资源做好教学反思,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情况,积极发掘并宣传推广典型案例,推动教师做好经验交流。
(三)系统总结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要做好教师暑期研修的专项总结,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特别是结合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进教师学习转型等方面的典型经验,于2022年9月2日16:00前将总结(模板见附件2)报送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宣传
各二级学院(部、处、中心)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暑期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强制要求教师参与。
(二)学分衔接
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获得的学时,凭电子学习证书,记入教师培训学分体系。本次暑期研修最多可认证10学时。
学校联系人:李伟娣,电话:15026743883,邮箱:873542243@qq.com
智慧教育平台客服:4008757650
附件:1.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学习操作手册;
2.暑期教师研修情况总结报告(模板)。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