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
(市级)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教育部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工作推进视频会精神,贯彻教育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和《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高〔2015〕33号),推动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常态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接上级部门通知,准备开展2020年上海高职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学校土建、机械、汽车、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文化通识)、艺术设计等大类相关专业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55周岁及以下的专业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师德品行良好,职业素养较高,热爱高职教育教学工作;
2.专业技术能力较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够脱产连续进行为期3个月的企业实践;
4.获得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技能竞赛奖项(含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积极报名,按照上述报名条件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原则上对应专业二级学院推荐1名教师参加。
2.请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见附件)一式3份及其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入选名单和企业实践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一娜
邮箱:liyina@succ.edu.cn
人事处
2020年6月5日